公視這篇報導寫得很清楚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97676
高雄市首創的戶政系統同性伴侶註記,今天正式開跑,民政局統計,有22對完成註記,不
過,也有一對女同志,上午原本打算前往註記,但在得知無法取得任何有效力的官方文件
後,臨時打消念頭。
5月20日,趁著諧音"我愛你"的大好日子,高雄市政府特別為來登記結婚的新人送上小禮
物,除了異性戀結婚,同性伴侶也從這天起,可以在高雄市戶政系統裡,註記為伴侶,一
對女同志在同志團體陪同下,原本打算來註記,但卻在詢問過內容後,打消念頭。
==高雄市民 阿霏==
這張表單它也明定了
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這方面我們就會猶豫說
其實我們來這邊做這樣的註記
也是冒著曝光風險
這一對伴侶和同志團體都稱讚現場櫃台人員很友善,但也認為在表單填下所有身分資料,
並無法取得任何官方文件,既沒有法律實質幫助,還有曝光風險。
==同志諮詢熱線南部社工主任 許家瑋==
戶政連線的關係
其實如果說今天
我在鳳山的戶政事務所登記
可是我可能有業務需求
跑到可能台南的戶政事務所
去查詢資料
但是我們沒有辦法保證其他縣市
甚至是高雄市的其他戶政人員
是不是友善的
高雄市政府這個月11日才宣佈要研擬同性伴侶註記,沒想到20日就上路,引發部分同志疑
慮,不過市府統計,一天下來還是有22對同性伴侶完成註記,未來也願意逐步改進相關作
法。
==高雄市民政局長 曾姿雯==
中央法令還沒有修正之前
我們會願意再從法令面
會跟我們法治單位來討論
除了這個註記措施以外
我們還可以提供他們什麼協助
雖然同性伴侶的合法化,還需要向中央和立法委員爭取修法,但市府表示願意在修法前做
更多努力。同志團體也建議,這次同性伴侶註記是市府單方面決定的政策,未來可考慮召
開政策連繫會報,邀集同志團體加入討論,讓政策更貼近同志市民的需求。
記者 王介村 孟昭權 高雄報導
看起來是這樣:
曾局長前幾天受訪時是這樣說的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97355
可能是發現沒有法源依據 所以就算開證明也沒用
但不能這樣就說是消費同志
你看花蓮王還放話就算中央承認 花蓮縣府也不給登記呢
不過無論如何這不是我國地方自治的權限
現在的策略應該是地方包圍中央 拿這個施壓立院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