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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伃軒、錢利忠、李欣芳/台北報導〕朝野立委對婚姻平權的修法見解並不一致,
國民黨立委反對將「男、女、父、母」等字拿掉,認為將影響正常夫妻和親屬關係;支持
修法的民進黨立委悲觀認為下會期是選舉會期,許多立委能迴避就盡量迴避,下一屆立委
才會是修法的契機。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同性結婚議題目前在台灣仍有極大爭議,修法應避免一步到
位,暫不考慮同性婚姻在台灣合法化,但有兩階段對策,首先,在現行法制規定下,商請
各機關研議該如何保障同性伴侶的權利,例如,同性伴侶的醫療權及賦稅等;第二階段則
是擬定同性伴侶法等草案研究。
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台灣社會一時之間難有共識,但可先朝如何確保同性伴侶權利,例
如從確保財產繼承權的方向來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去年十二月首度併案審查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但未進入逐條討論。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鄭麗君都積極提案,爭取修正民法
「親屬編」和「繼承權」部份條文,允許同性婚姻,但遭法務部反對。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說,並非不支持同性婚姻,但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將「男、女、父、母」等字拿掉,將改變千百年來的綱常倫理,他不贊同。
鄭麗君表示,每個人都有追求婚姻的權利,不論是否支持同志,都不應剝奪其他人和自己
平等享有締結婚姻的權利。尤美女也說,相愛的人,都該受到同樣祝福與保障,期待台灣
能成為偉大的國度,保障每個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