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到底什麼時候才能通過多元成家法案?
什麼時候相愛的同志伴侶才能夠擁有合法的婚姻?
美國裁定全國同婚婚姻合法 我們開心慶祝 將頭照換成彩色的
不到24小時 彩虹卻化為業火 祝融成災
看著這幾天八仙塵爆的相關新聞和影像 怵目驚心 也讓人心酸
一方面為受難者及其家屬祈禱和祝福 一方面也不免慶幸自己與所愛的人都能平安健康
但與此同時 我的銅鋰鋅變成了一種為未來擔憂的胡思亂想
假如是我 受到這麼嚴重這麼大面積的燒燙傷 我真的會覺得乾脆放棄急救吧
這個話題我在我人生的各個階段都不斷地向親近的愛人宣傳
我想 我的親人會為我做這個決定的 應該吧大概吧...
但 如果發生在我家熊大身上該怎麼辦
他怕痛 有點愛哭 身體又沒那麼好 像隻膽小的水豚(哈 偷笑他)
我真的會捨不得他這樣受苦受痛 就算很愛 寧願我失去這份珍貴的愛 也要讓他走得乾脆
可是 我[只不過是他的男朋友而已] 我連替他做決定的資格都沒有
只能眼睜睜看他受苦 那該怎麼辦?
想到這樣的景況 我今天還偷偷掉了兩滴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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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最殘酷的現狀嗎? "不一樣又怎樣"這首歌大家朗朗上口 大肆播放
但這災難卻好像讓我們從美夢中痛醒
如果沒有合法婚姻或合法伴侶關係
我們的愛就只是愛 終究無法成為家人 無法成為親
反對同婚的人總質疑為什麼我們一定要結婚 不正常的同性戀還想學正常異性戀擁有婚姻
但是結婚不是要標新立異 也不是硬要挑戰些什麼 我們需要的只不過是最平凡的權利而已
說穿了只不過是想要擁有身為一個人所應有的資格而已
"不一樣又怎樣"是一種很棒的態度
但因為性向不一樣 應得的權利就不一樣 就是一件很怎樣的事!!
為什麼在台灣的我們就是不行呢? 那如果碰到這樣的狀況能找誰來幫助呢?
想起來真是覺得悲傷和憤怒~
為了改變或解決這樣的狀況 我們能做些什麼呢?
(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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