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找捐精男

作者: HIKARUBOY (台南.新生活)   2015-08-02 22:02:03
非常遺憾告知原PO
在台灣無法執行您的計畫
原因如下~
依據人工生殖法第11條(夫妻實施人工生殖之情形:)
一、夫妻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醫療機構始得為其實施人工生殖:
(一)經依第七條規定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適合接受人工生殖。
(二)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或罹患主管機關公告之重大遺傳性疾病,經由自然
生育顯有生育異常子女之虞。
(三)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之生殖細胞,無須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
二、夫妻無前項第二款情形,而有醫學正當理由者,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人工生
殖。
說的落落長
總的來說在台灣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
是沒法進行人工生殖的喔!(先前也有版有在推文裡面提到)
就算成為夫妻,也要其中一方被診斷不孕症bla...bla...(見上述法規內文)
另外小弟對「我懷雙胞胎,一人一個。這樣子你可能要付費」感到不妥
這是變相販嬰嗎...還是我解讀錯誤了? = =!?
還有原po來甲板求精是因為甲板「人種優越」嗎?
如果是的話 感謝您的肯定XD
總之還是懇請原PO三思啦
一來有罰則 二來目前台灣的法律環境相對來講對你的生子、養育模式不友善
孩子誕生到這世上沒有選擇權 孩子何辜? 但選擇權在我們大人
想要有自己的孩子之前 是否有信心未來能夠給他安穩的生長環境?
以上。
※ 引述《mini80 (kiki)》之銘言:
: 我是今年滿30歲的女生。台北市。
: 健康經濟無虞。
: 想找健康捐精男。
: 1.你捐精。我付一筆營養費(詳細內容再談)
: 2.我懷雙胞胎,一人一個。這樣子你可能要付費(一樣內容詳談)。
: 不會在板上討論太多。我希望是第一個選項,最後才會考慮第二選項。
: 我只是單純想要自己骨肉的女生。有興趣進一步認識請站內信。
作者: HornyHorng (我不是好色龍)   2015-08-02 22:03:00
推專業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8-02 22:16:00
人生沒有標準答案 法律賦予生而平等而不是生而公平.
作者: knk (捨得)   2015-08-03 00:46:00
我覺得2的意思是也許有男同志剛好想徵代理孕母另外找男同志的好處,可能是以後小孩不容易遇(愛)到兄弟姊妹
作者: happinessi (felthappinessandgotit)   2015-08-03 06:05:00
如果是未婚生子應該是沒差吧
作者: HIKARUBOY (台南.新生活)   2015-08-03 20:53:00
非婚的話,醫療機構更不可能讓你人工生殖,因為機構跟醫師都會被罰被懲處
作者: elite2 (KKH)   2015-08-03 21:46:00
個人覺得原po應該沒有找醫療機構協助的打算,就像電影演的她只要將精液裝在針筒中直接注入體內即可達成受精的目的。小孩則走法律上的非婚生子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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