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下 =.=
手動置底的部分是
010283 10/13 drudgery [心情] 覺得人渣真的非常多
跟
defyyyyyyyyy (科科科)
時間 Wed Oct 14 01:11:54 2015
◇ Re: [徵人] OGW你這樣對付別人還敢再gay版徵伴
這兩篇文章
然後手動置底的版規是這樣寫的
板規09.禁止手動置底...
無論原文是否刪除或是否同一ID發文,
規定時間內重複發表內容相同或相類、
目的相同的文章均在手動置底規範內。欲補充內容請善用大E修文;
自介文一個月內禁止重複發表。詳細規定請參閱「手動置底規範」
然後這兩篇文章 的相同之處節錄如下
http://imgur.com/7OGC7Dv
http://imgur.com/a/4uTIf
所以這兩篇雖然標題不一樣
但內容幾乎是複製貼上... 而且時間上只相差一天...
而版規的手動置底規範 就恰恰好是這種「刪掉又複製貼上」的動作
尤其是兩篇文章的目的也是一樣...
在此跟板友們宣導一下
萬一你發了篇文章 然後覺得哪怪怪的 請不要刪掉重發
手動至底規範有特別說 可以使用「大E編輯文章」去修改你的內文
當然版主不會沒事就去撈備份來找說誰又刪掉重發
但是如果是有檢舉 我想這個部分的確是得按照版規走的
那... 另外講一下這個 O大跟 D大爭議的部分...
雖然原則上甲板的版規算蠻河蟹的
板規06.禁止製造糾紛及人身攻擊、謾罵、侮辱、誹謗...
本板禁止製造糾紛及人身攻擊、謾罵、侮辱、誹謗。
詳細規定請參閱文章範疇「禁止製造糾紛及人身攻擊規範」
版規06其實管得很寬 =.=
但是就我自己的立場是 如果雙方要吵
「在中華民國妨礙名譽罪的範圍以內」 我都是放寬的
也就是說 不要吵到「會成立公然侮辱罪」的程度
那怎樣算是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呢?
這個部分就希望甲板板友能夠多多去了解一些相關的法律常識
因為這問題不單是甲板、其他的網路論壇 都會遇到
另外也有版規02 的部分
板規02.不得公開私人水球、信件、足以辨識其個人等資料...
非經本人同意,禁止公開私人水球(有馬賽克亦同)、信件、
照片或其他足以辨識其個人等資料
(含交友網址、網誌、FB、噗浪、相簿、圖片等);
公眾人物不在此限,討論時請注意其隱私問題。
分享他人網誌文章前請先經過作者同意。
也就是說 版規02是保障 id 跟他本人的資料不能是相連結的
這部分也請板友稍微注意一下
再來回到 d 大跟 O大 的爭吵...
老實說... 我還是不太清楚你們到底發生了什麼恩怨 Orz
但是 如果你們想要在板上講個清楚說個明白
也不是不可以
請雙方都在「版規所允許的範圍之內」把事情講清楚
此外也要稍微跟板友先講件事
有鑒於網路上有些使用者會用這種釣魚的方式
故意發一些激怒網友的文章 然後把人家告到法院去要求和解金的部分
我們已經跟法律群的板友合作
將來除了有船醫提供醫療諮詢以外
也會有法律專業領域的板友提供大家在圈內相關的法律諮詢
是說 d 大這件事如果真的涉及到法律層次的問題
是否要重寫一篇 把來龍去脈講清楚
寫一篇懶人包 把時間、事件發生的順序寫清楚
但請稍微注意一下那幾項關於版規的原則
也剛好可以讓我拿這個範例去跟法律群的板友們商量一下
如何提供板友們必要的法律資訊
以上 大概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