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
再年輕不過的國中時期,國一,
我發現自己對同性有特別的感覺。
這是一個打擊,
對那時候的我來說,是,
而且是一個極大壓力。
因為我變成人群中的特例,
如果讓他人知道,
我會成為他們中的異類,
那種歧視的眼神,
還有冷酷的嘲笑。
埋在心底,
成了我心中最大的懊惱,
我是男的,但我喜歡男生。
三年後,
一年前,
豁然開朗。
因為前任,霍出一切,
不管三七二十一,
傳了簡訊給我的父母,
一人一封,
當然有反對,
媽媽:你這樣,我要怎麼跟親戚朋友們開口?這很羞恥。
爸爸:你要做自己OK,但未來被歧視,要自己承擔那種壓力。
但我沒有因為他們的反對而打消念頭,
我反而更堅強,
我為了要活出自己,
我只想做最真實的自己。
我因為這件事,
跟父母辯論了好幾次,
平靜少,不和諧多,
但我依然沒有放棄。
雖然反對父母的要求被覺得不孝,
但我覺得如果為了孝順,
而埋藏自己,
那人生何必如此呢?
活在平地上,
心卻死在土裡。
我只想告訴在台灣的同志朋友,
我們喜歡同性沒有錯,
我們沒有因為喜歡同性一定要搞通姦,
我們沒有因為喜歡同性一定要搞外遇,
我們甚至比異性戀單純。
我不懂恐同的這群人,
我們有這麼威脅嗎?
我們一樣喜歡上一個人,
愛上一個人,
有比較特別嗎?
我們與一般人一樣,
只是我們喜歡上了同性,
只是沒辦法傳宗接代而已。
在台灣同志運動這麼多,
像是遊行,
不只是大家看看表演,
看一個熱鬧,
像是最近很夯的同性婚姻,
不只是希望同性可以結婚,
兩件事最根本的追求,
都是希望這個社會可以接納我們,
讓同志可以活出自己,
而不是戴著面具遮遮掩掩、躲躲藏藏。
承認自己喜歡上同性,
很困難,但也很容易,
只是自己願不願意活出最真實的自己,
還是活在他人的眼光裡,
為了守護自己的顏面。
如果你願意敞開自己的埋藏,
希望你能為自己身體力行,
讓這個社會,
少點歧視,
找回平靜。
10/31有同志遊行,
今年是我第一次參加,
我當了志工,
我願意付出,
是為了讓自己的生活,
可以更靠近真實的我。
當這麼多人在發聲時,
希望你能出一份力,
為了平等,
為了我們,
與一般人一樣,
只是喜歡上了同性。
希望台灣,
在未來,
異性戀=同性戀
不再特例劃分界線,
而是站在一起,
稀鬆平常。
我是同志,我很驕傲!
我要為自己努力,找回社會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