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一共三個選項 至10/25早上7:25 支持率:反對率
1.是否支持同志婚姻法http://bit.ly/1OC5xYF 75:25
2.是否支持同性伴侶法http://bit.ly/1NiKZ4p 43:57
3.是否支持給予同性保障http://bit.ly/1MMl5rj 60:40
只要手中有Yahoo、Google、臉書 帳號其中之一都能投票
各位有沒有發現,原先支持率不到30扒的第二選項,在大家的努力下
開始逼近五五波,與事我有一個想法給大家參考看看
用投票來決定基本人權本質上是很瞎的事情,但事實上世界同婚通過,還是要
靠投票來決定,我們現今能做的就是不要讓法務部和反對派再以「社會共識」
當推托,第二選項若各位有投反對票者請考慮改成「贊成」,我明白立專法就是
變相剝奪權力,但目前法務部沒有白紙黑字的草案內容啊,所以未來變數是有操
控空間的,然而未來不可掌握,唯有活在當下才能有創造奇蹟的機會。
如果您覺得還需要更強烈理由第二選項再願意改成贊成的話,不如就把第二選項的支持
過半,當做可以拿到二個額外成就
「成就:三戰大穫全勝!」
「成就:恐同份子玻璃心碎滿地」
我相信有人若有看民調下面的留言......你希望他們有拿一勝的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