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 呂秋遠:人權不該用投票決定

作者: quendigay (小蝦媽媽來掃地)   2015-10-25 17:50:23
補述:雖然我也有投,但是我對題目設計的不恰當與錯誤滿懷抱怨;另
外,最大的疑慮是,我個人對網路投票系統的設計充滿了強烈的不信任
感,一方面是呂律師說的「人權不能投票決定」,這是反智的,另外就
是這系統是由目前當政的國家系統掌握(不知道有無承包公司、安全公
正嗎?),用這樣的方式就可以收集到一大堆臉書、咕狗、雅虎的私密
資訊,另一方面由於只要有帳號就可以投,變成隨隨便便的大量他國、
俄羅斯之類的幽靈帳號都可以投,甚至只要掌握這系統的法務部,就像
國民黨以前在投票的時候做票、灌票的惡跡劣行,隨意修改結果,變成
呼嚨同志的假民調,那,我們可以相信這樣的法務部、可以相信這樣的
國民黨嗎?
呂秋遠 律師
20 小時前 · 編輯紀錄 ·
有朋友請我幫忙宣傳法務部「同志婚姻法」的網路投票,據說是反同志
的人士在網路上積極動員,擔心要是票數輸了,法務部將來會以這項結
果做為依據,拒絕同意同志婚姻平權。
我沒有想宣傳這項活動,也沒想去投票。原因如下:
第一,我從沒聽過基本人權要投票的。五十年前,黑人要進某些學校也
要公民投票,我拒絕人權作為公民投票的選項,遑論這是網路投票。
其次,平權,就是與異性戀相同的權利,我支持修民法,不同意制定特
別法。因為特別法不過就是落實「隔離但是平等」(separate but equal)
的可怕概念而已,同志不需要施捨,而是還同志本來就應有的權利。
請在明年投票,支持同志平權的政黨與候選人,讓新的總統還給同志公
道、新的法務部支持同志平權、新的內政部贊成民法修正、新的立法院
儘速修法。
坦白說,就算這項網路投票過關,我們選出類似的總統,相同的國會,
同志平權仍然遙遙無期。所以請用選票改變一切,至於那種歧視的網路
投票,請一笑置之。
原文 http://on.fb.me/1GpU6Rl
作者: zxcvbbb ( )   2015-10-25 17:59:00
愛爾蘭不是有公投?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0-25 18:01:00
報告舔女童,愛爾蘭是天主教國家,聖經寫進憲法,公投是為了修憲
作者: sorawang   2015-10-25 22:27:00
好快被打臉喔哭哭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5-10-25 22:58:00
報告舔女童這句害我大笑XDDDDDDDD
作者: loreck (路雷克)   2015-10-26 06:44:00
舔女童怎麼還賴在地上,還沒排到病床嗎?
作者: angelvoise (angelvoise)   2015-10-27 08:25:00
而且拿公投跟可以灌票的網路投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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