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MBEiioT ]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看板: lesbian
標題: [話題] 不要讓法務部有藉口制定歧視性的特別法!
時間: Sun Oct 25 22:46:00 2015
這幾天看到法務部線上投票,同性婚姻法那題的支持率節節攀升,但是最有可能是「修正民法」的「婚姻或類似婚姻」之除率卻始終在六十趴徘徊,擔憂啊!
如果同志社群動員了這麼大能量,最後只能換到一個特別法,我都要哭哭了!
以下重要的說明直接轉自校園同志甦醒日FB: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GLAD
不知道直接轉會不會違反版規,有的話再請告訴我(鞠躬)
【投票倒數六天!不要讓法務部有藉口制定歧視性的特別法!】
相信許多人都有看到關於法務部針對同性婚姻之線上投票的相關訊息,但是小編目前看到比較憂心的部分是,在三道題目中,目前的支持度是同性婚姻法(75%〉婚姻或類似婚姻關係(61%)〉同性伴侶法(44%)。
也就是說,根據這個線上投票,法務部大可拒絕直接修正民法、在婚姻中納入同性伴侶,而改以歧視性的特別法「同性婚姻法」來保障同性伴侶權益。
也許有些人會認為,只要有保障到權益就好了,同性婚姻法也OK吧?請想一下,同樣需要喝水,但是白人喝白人飲水機的水,黑人只能喝黑人飲水機的水,這樣的隔離不正是一種歧視嗎?
如果你也認同同性伴侶要跟異性伴侶一樣的婚姻權利、如果你也認同隔離非平等,請多多在「給予同性戀者類似婚姻或婚姻關係,以保障其權利及法律地位」這題選擇贊成,並在留言區表達你的看法!(如果你也像小編一樣覺得題目設計得很爛、覺得人權根本不應該粗糙地用投票來決定,那更要去留言唷!)
當然,如果你還是支持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侶法,也可以去這兩題投票~
★您是否贊成以立法方式,給予同性戀者「類似婚姻」或「婚姻」關係,以保障其權利及法律地位?
http://goo.gl/D7BjH9
★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婚姻法」?
http://goo.gl/iCbzoC
★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伴侶法」?
http://goo.gl/j4QpSO
http://i.imgur.com/uVs4SDM.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