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以前也對於同志遊行中
時常出現的裸露身軀 性愛符文 奇裝異服感到疑惑
這樣的符碼對於社會大眾會產生如何的影響
這樣的符碼對於社會大眾包容同志是否有利
所以在參加今年參加遊行前 我還在思索這些問題
很多人會以讓小孩看到那些符碼該怎麼辦
這些符碼好像跟主流社會不一樣
使用那些符碼的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但經過小弟今年參加完遊行並再反思後
並不覺得這樣的符碼有任何不妥
就從社會主流無法接受這樣的符碼為論述
同志這個符碼在以前是不被接受的
但是否能以社會主流無法接受這樣的符碼就否決符碼
美國法上有所謂的象徵性言論
這樣的符碼是否也可以算是一種象徵性言論?
(我個人是認為象徵的是性的概念與身體自主,是否正確可以問問)
另外在對於小孩看到該怎麼辦
疑!!這樣的論述好像似曾相識
小孩看到性愛跟裸體該怎麼教育
他們會不會之後只會打砲跟裸體
所以這個論點的反駁就如同反駁護加盟的論點一樣
基本上 我的觀點是
雖然別人使用的符碼會牴觸到自己的道德倫理感情
可是在沒有真正影響到他人或社會時
我們就應該保持著開放的胸襟
不然婚姻平權也就玩不下去了
最後是這樣的符碼對於議題的手段目的
基本上 本屆主題是年齡不設限 解放暗櫃 青春自主
這不就是已經違反目前法規與大眾道德倫理感情
這樣的主題不就是要表達多元的觀念與性概念的型塑
如果真的硬要以最符合大眾道德倫理感情並兼顧法律面
那其實我們不需要遊行
我們就等待立法院或是司法院就好了
最後我想說
我身為一名同志 並不完全被社會所接納 我同志的身分沒有損害性
因此 我也學習著 去接納一樣不被社會完全接納且沒損害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