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碰到不知道,碰到了感觸超深
: 兩次的結果醫生都願意讓我參與,但都必須爭取。要是哪一天有一方病重到無法
: 向醫生解釋兩人的關係...
: land of free的美國都花了10年的時間才達成 婚姻平權 ,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
: 看到台灣走到這裡 (註:我30幾歲)
其實以現在台灣的醫療環境來說,10個醫師裡面大概有8個會有同樣的反應和處置,但這
跟婚姻平權沒有什麼關係,而是習慣和風土民情的問題。
基於醫學倫理「病人自主」原則,醫師只有「義務」跟病人自己一人解釋就好,連法定伴
侶或成年病人的父母子女都可以直接請出去的,在美國醫師是真的會這麼做的。
但台灣的醫師其實蠻「古意」的,因為很多病人自己會覺得請家屬或陪看診的朋友先清場
反而會尷尬,而且待會可能還要自己再解釋一遍給家人聽反而更累或不知道該怎麼說,還
不如乾脆讓醫師一併說明解釋好了。
因此,多數醫師會採這種折衷的作法,一邊問診一邊觀察陪診的人跟病人是什麼關係,萬
一看不出來就會在正式要解釋前直接問清楚,一方面是避免病人自己不好意思說,一方面
也「提醒」病人和陪診的人接下來的內容涉及病人隱私,是不是有人要迴避一下。如果在
場的病人沒有意見,我們通常不會主動趕陪診的人,會當作病人也同意在場的人都可以一
起聆聽。
所以其實原po說的爭取,應該不是由醫師決定,也無關同性婚姻認可與否,而是徵詢伴侶
同意才算數。
現在常見可行的SOP是在說明前先跟病人一一確認其他人的身份,例如:「這位是您的...
(讓病人自己說,因為真的會遇到病人跟陪診的人說法不一樣的,但還是要聽完繼續裝鎮
定XD),接著就會問:「那待會解釋病情是要一起聽嗎?」如果病人同意就直接開始,但
偶而病人會有所遲疑或面有難色時,就要臨機應變,通常會說:「那接下來我們要先幫(
病人)做個檢查,請(其他誰誰誰)先在外面稍等一下」。然後再單獨跟病人談,以及問
一下需不需要幫忙「串供」^^;不過通常還是會讓病人自己處理去說明啦!(純屬病人言
論,非本院立場的意思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