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y0126 (掀肚瑞拉)
2015-11-25 17:36:16小魯我最近當被公司開除,理由非常的爛。
在剛進公司時老闆就會跟你畫大餅說薪水會調漲
但當最忙時期過後~就立馬開除一些主要員工。
很明顯就是想要cost down
好題外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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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公司因為職務需要常常只剩下我再加班。
當然老闆也會留下。
也因此常常讓他有得手的機會。
故事發生在某天加班
老闆趁我進倉庫時將我環抱,甚至把手伸進我褲檔。
我卻只能苦笑:學長我要去忙。當時臉上帶著苦笑
但是我的眼淚幾乎快掉下來。
因為他從背後環抱我,我順勢蹲下想往前爬走。
但他畢竟是隻熊,於是我又被拉回來...我還是只能苦笑的說 我要去忙
就這樣往返了三次他可能覺得好玩,但我覺得我好像在馬戲團,而且是要全裸那種!
我以為我的噩夢結束了
他說他要去買消夜需要買我的嗎 我只想喝無糖豆漿 我真的沒有要開黃腔的意思阿!!!!!!
現在還完全可以想起他對我淫笑的樣子!!
他買了他想吃的Snikers還有我的無糖豆漿。
一會兒他進到我在工作的小房間
他打開巧克力 『你應該很喜歡粗的吧,你看!又黑又大!』
他說完後便拿起巧克力棒打我的臉。
我真的只能苦笑,說著我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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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事件還沒結束
當初因為需要這份工作不想把事情鬧大。
想問這種案件真的沒有證據可以舉發,該如何處理??
噢對了我是新手 不要太大力
作者: aa510576 (IM★阿刀★) 2015-11-25 18:55:00
人醜性騷擾 人帥就…
作者:
shiwayne (è—色憂鬱貓)
2015-11-25 19:13:00大菊花
作者:
Lichtseme (海是你,而我是礁石)
2015-11-25 19:43:00帥的是情趣,醜的叫騷擾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25 20:24:00是老闆還是學長? 可以直接打電話給勞委會檢舉
作者:
Neps (Neps)
2015-11-25 20:26:00老闆也可以是學長阿
作者:
flyop (自摸)
2015-11-25 20:37:00這樣你也忍得下去,不換工作就準備某天出事
我覺得這個太誇張了 已經超過譏諷人醜性騷擾的地步阿怪人
作者: way0126 (掀肚瑞拉) 2015-11-25 21:47:00
其實老闆在業界頗有名氣,應該還是很多人倒貼,但我不想討論他外觀怎樣,是我應該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他,據說不是員工不是只有我被這樣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5-11-25 23:05:00
神回文
作者: jeff00751 2015-11-25 23:05:00
來杯韋恩咖啡吧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5-11-25 23:06:00你不喜歡就直說啊,臉上堆笑的說你要忙他說不定覺得你很喜歡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25 23:14:00不知道大家噓點是什麼,性騷擾的事當下會很混亂吧
作者:
unowei (unoooooo)
2015-11-25 23:15:00這就是職場性騷擾啊不懂其他人在起鬨什麼意思的!別欺人太甚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25 23:16:00尤其是上司的性騷擾
作者: feresa 2015-11-25 23:52:00
我是噓那些說不是菜的人
作者: MuteReader (默默閱讀) 2015-11-25 23:52:00
很誠懇的直說“學長~我很謝謝你,但是我不喜歡。”我想他應該就會了解「你把他當學長,而且他不是你的菜」這件事了。
作者: feresa 2015-11-25 23:54:00
呃重點是原PO你有"明確拒絕"嗎?
直接通報了阿 不用自己找證據 配合調查小組就可以了 性別工作平等法會保障你 我相信不是菜不菜的問題 是尊不尊重你也是一個有抉擇權的人 他這樣 你一定很不舒服
作者:
unowei (unoooooo)
2015-11-26 01:11:00不懂為何這麼多人都在說拒絕這件事,對方是自己的主管,不是人人都敢拒絕主管的!
作者: yeahpang 2015-11-26 04:46:00
有硬.....
樓上開噓的人蠻奇怪的,性騷擾行為就是不對,也是犯法,怎麼變成檢討被害人了,難怪性別平等法推行多年,騷擾行為還是層出不窮
作者: Pin711 (過期的巧克力) 2015-11-26 12:35:00
真的不喜歡就開口跟老闆說
作者: joe313521 2015-11-26 15:22:00
性騷擾就是錯
作者: feresa 2015-11-26 19:02:00
不好意思小弟才疏學淺,問原PO有沒有明確拒絕不是檢討被害人,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這條法的用意應該不是"沒現場明確表達拒絕就表示沒有違反其意願"吧XD
作者:
powoo (窮人出頭天)
2015-11-27 01:13:00有缺助理嗎?想…
作者: roy1123 (生日不是11月23啦) 2015-11-28 00:33:00
馬的是有多精蟲衝腦 被職場性騷擾還可以在那邊推人醜性騷擾自己被帥哥性騷擾就會自動打開腿也不用這樣當別人都是
作者: busoon 2015-11-28 10:10:00
台中嗎? 似乎有耳聞過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