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nel (Arda)
2016-01-14 22:00:47※ 引述《pbwang1203 (波勒貝王Pobas)》之銘言:
: 違規內容:
: #1Mbn1ylA下面推文
: 推 quendigay: 原來講話都沒有基於事實的vicdaniel開始把公民抹藍啦~ 01/14 16:14
: 判決:
: 人身攻擊
: 念在初犯,水桶三天
→ vicdaniel: 側面知道有K黨網軍很愛在網路叫大家投小黨 01/14 11:43
推 quendigay: 原來講話都沒有基於事實的vicdaniel開始把公民抹藍啦~ 01/14 16:14
請問,我說vicdaniel「講話都沒有基於事實」(基於前幾篇文章推文,為可受公評事件)
以及回應他上面這句話「有K黨網軍很愛在網路叫大家投小黨」(事件)
因此他隨意散布這樣的留言,我認為這是「開始把公民抹藍啦」(事件)
裡頭沒有任何涉及vicdaniel個人的人格,以及據此衍生的推論。
何來人身攻擊?
請板主定義人身攻擊,及這案例為何可被判為人身攻擊 personal attack
作者:
Tutt (完全ä¸å°)
2016-01-14 22:01:00我覺得你有所不知 [藍]這個字現在已經變成髒話了 XD
1.分身帳號是合ptt站規的嗎2.的確是因為「都」這個字我才會如此裁決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6-01-14 23:46:003.於ID水桶期間,使用其它ID違規者,原ID、其他ID各再加半年水桶(掰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01-14 23:51:008181 (揮手帕
1.使用其它ID「違規」者,Menel尚無喔,5F是怎樣?2. PTT站規允許每人至多五個帳號,詳ID_Multi板置底。
你若單純評論事件,那才叫可受公評。不然什麼叫人身攻而且照理應該判一週,板主已經有偷放水了
作者: wolfdark 2016-01-15 00:08:00
"側面知道有K黨網軍很愛在網路叫大家投小黨"的宣稱的確
回到爭點本身,各擁山頭無可厚非,但弱弱相殘真是會叫
作者: wolfdark 2016-01-15 00:09:00
無所本,反正造謠也不用負責任嘛
作者: pirreluke (pirreluke) 2016-01-15 03:39:00
胡說八道真的不用負責任,人身攻擊的推文前面加個某人就什麼事都沒有。哈哈哈哈
這句話正可用在閣下目前的行為上吧對於不同意見,不回答事而針對人,說別人胡說的證據在對於大家回答綠社盟不進司委會如何落實同志平權無法回有認識K黨網軍的,可以求證是否跟我說的一樣
作者: emil27 (依m哀L) 2016-01-15 13:31:00
雖然有爭議 但這也不叫「人身」攻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