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ngyan (DYL)
2016-03-02 20:09:11前些日子在六都之後連嘉義市都有同性伴侶註記了
我就好奇屏東怎麼沒有呢?
於是我寫了縣長信箱去詢問
沒想到得到的是和其他人半年前詢問一樣的內容
http://i.imgur.com/MZ4pzef.jpg
1.同性註記不會沒有法律效力,雖然衛福部現在是同性伴侶可以簽署手術同意書,但是沒
有伴侶註記當醫護人員要給家屬簽署手術同意書時,如何證明這個人就是他的伴侶呢?
同性伴侶在沒有法律保障下,同性註記是唯一證明他們不是法律上陌生人的證明文件
2.為什麼要把事情推給中央呢? 我在問題裡有寫到為什麼其他縣市可以屏東做不到呢?
他也沒回答到這問題
3.承辦人員王小姐,在這半年中間以相同內容回應了我和其他人的發文,可是真正問題的
核心都沒回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