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在隔壁拉版PO文,因為沒在甲版自介過,就被刪文,顯然是潛水太久,連江湖規矩都
不懂了。
我叫小哈,今年35歲,真相在名片檔裡面有臉書,但本次的重點是我朋友。
因為家裡的壓力,朋友(生理男性)必須尋求有意假結婚的對象。雖然很多人不能認同,
但應該也有女同面臨相同的狀況,這不是最好的辦法,但至少能一起幫忙,先過眼前這一
關。
朋友今年35歲,有穩定工作,也有交往多年穩定的男友。目前住在桃園龍潭,不需要一起
住,平日各過各的生活,但希望至少週末能回家陪吃飯,當然也可以陪你一起回婆家。
預計二年後就可以準備離婚,不需要生小孩。其他細節可以再詳談,可以先用Line或臉書
初步聊聊,希望合作愉快。
不要炮轟我替朋友徵假結婚啦,也可以順便跟我交朋友,謝謝大家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