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透過人工生殖養育子女之同性伴侶參與訪談

作者: chen19910731 (被太陽追著跑的孩子)   2016-04-22 23:40:27
完整標題:
誠徵有透過人工生殖(含代孕)生、養育子女經驗之男/女同性伴侶參與訪談
各位版友好:
(先附上排版好的訪談邀請函.pdf: http://tinyurl.com/haxw7sv )
[研究緣起]
我是陳其,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生,目前正在撰寫一篇題為:
「我國人工生殖法下受術主體限制之性別議題:以同性伴侶為中心」的碩士論文。
我國的「人工生殖法」規定只有符合特定條件的「夫妻」才能在台灣進行人工生殖
,這樣的規定在法律形式上了排除了單身、同居與同性伴侶於我國進行人工生殖的
可能性。本文首將整理立法紀錄,瞭解於「人工生殖法」立法之初,立法者實際上
提出了哪些理由以合理化人工生殖以夫妻為限之規定;再者,本文也將分析立法者
所提出的理由隱含著哪些性別歧視。
然而,即使法律禁止,非夫妻者實際上仍有可能使用人工生殖。本文最後希望能透
過實證研究,訪談被我國現行法律排除、但仍有經由人工生殖生育與養育子女經驗
的男/女同性伴侶,以進一步瞭解他/她們經歷人工生殖時可能遭遇到的困難與解決
之道,以及後續養育子女的情況等。期將來不僅民法開放同性婚姻,且也解除人工
生殖以夫妻為限之限制時,能夠以此實證研究之資料為基礎,提供制度上與政策上
的建議,為不同的人工生殖受術者提供更為友善的人工生殖環境。
[受訪者條件]
若您符合以下條件,竭誠歡迎您一同參與這份研究:
*名詞定義:
「同性」指生理性別,本文不問受訪者的自我認同,但因研究範圍之故,暫排除跨
性別;「伴侶」指有持續共同生活或相互照顧之對象,而不限於雙方有永久關係之
承諾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者。*
1. 年滿20歲,曾與同性伴侶共同規劃以人工生殖(含代孕)方式生育子女者。
2. 有與同性伴侶共同養育人工生殖子女之經驗者。
3. 若過去曾有上述經驗,但目前已與伴侶或子女分開者,亦可接受訪談。惟訪談
題目多環繞在1.與2.之經驗,受訪將會使您需要回憶過往的經驗。
由於題目範圍設定之故,受訪者可能不易尋找,若您有意願協助將此邀訪訊息轉告
您所認識、符合上列條件的友人,本人亦由衷地歡迎與感激。
[研究方式與資料處理]
研究原則上以面對面的深度訪談為之,但亦可透過skype視訊或對話的方式進行。時
間約1.5小時至2小時左右。本人雖位於新竹,但仍可約在您方便的地點進行訪談。
訪談結束後會贈送小禮物一份作為答謝。
經受訪者同意後,訪談將全程錄音,而訪談所得之資料,皆會匿名至無法辨識出特
定個人之程度,且僅供學術研究之用,錄音檔於研究結束後則會銷毀。
如果您願意參與這份研究,或有其他建議,煩請與我聯絡,非常感謝您!
聯絡電話:0923-623-478 Email:keepfrom731@gmail.com
謹祝 順心 如意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指導教授 林昀嫺博士 
                 研究生  陳 其   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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