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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些文章,讓我想起了我的第一任,我跟他呢是在RC上面認識的,那個時候我還
是90酒吧(9098)小月亮電台的一位粉管,在某次我駐點在別的電台的時候(有任何緊急
狀況可以立即回報,例如可能別的電台的DJ會跟聽眾完真心話大冒險,可能就會要聽眾去
跟某個電台的DJ告白之類,但對於有時候的某些DJ是一種困擾,而且在公頻上),認識了
一位在別的群的DJ跑來當聽眾,後來就聊開了,也常常去他那邊聽他唱歌、主持,認識了
一年,
他也常常逗我,甚至送了我一首歌:
五月天-我不願讓你一個人
有一天,他生日,他就說沒人打電話跟他說生日快樂,我就說:「不知道你電話啊啊啊!
」他就把電話直接打在公頻上,我打過去:「(叫小名),生日快樂!」他高興死了~於
是我就有了他的電話XD
之後的我們天天傳簡訊(那時候智慧手機還不流行)直到有一天他傳訊息跟我說:「我覺
得我很幸運,能在低潮的時候遇到你,而且就賠了我那麼長的時間,我...喜歡你。」我
們就這樣在一起了,但好景不長,我們只在一起了一個禮拜。
那時候我還在大潤發的肉品課上班(就是負責分屍雞牛豬那邊),有一天我也不知道為什
麼莫名的心情低落,到了晚上我快下班的時候收到了他的簡訊:「我們分手吧,因為其實
我有女朋友,我想我們不該繼續,對不起。」
分手後的那一個禮拜,我天天戴著耳機重覆的聽著「五月天-我不願讓你一個人」一直哭
,不管上班還是睡覺。
分手後的我們還是偶爾有聯絡,逢年過節這樣,有一次愚人節我打電話給他,很認真的跟
他說:「其實我還是很喜歡你的,我們能不能再一次?」他說:「你開玩笑吧?我有女朋
友你忘了?」我說:「愚人節快樂!笨蛋!」
(多少人在愚人節說了實話,在情人節說了謊?)
後來有一天再跟他聊天的時候我知道了一個哭笑不得的故事
我第一任(下稱A)的女朋友(下稱B)後來跟他分手了,理由是要回去找前男友(下稱C),後
來C跟B提分手,理由是C要回去找C的「前男友」
是怎樣...前男友用的比較習慣的概念(筆記)
後來我有問第一任跟我分手的原因,他說那天他在練團的時候,他的朋友知道他有男朋友
,就問了他一句:「你確定要走這條路?這是一條走了就無法回頭的路喔!」
嗯...我想如果有人問我這句,我可以很堅定的說:「確定,我也沒打算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