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閃光在一起,打打鬧鬧、拌嘴,偶爾吵個架,算算時間也進入第五個年頭了。
會想著我們兩個以後要住哪,生活什麼之類的事。就會問他
我:阿屁,你以後會跟我住阿,我負責家事,你負責三餐。
閃:喔!好啊,我只會煮泡麵。
我:= =!,那對調,我來煮,你打掃。
閃:喔!那我不要跟你住了。
我:你也太現實了。
這樣生活與相處模式,又一天天過去了。
直到有一天,我們去了家樂福。
我:阿屁,飲水機有什麼好看的,看那麼久。
閃:這台飲水機很厲害欸。除了冰溫熱,還可以製冰。如果你買這台飲水機給我,我就跟
你住。
我:啥 !!! 你居然為了這台可以製冰的飲水機,才願意跟我住。
閃:對啊!你好歹有個聘金之類的阿!飲水機,便宜你了。
我:那你跟飲水機在一起好了。
閃:好啊! 錢拿來買。
我:(頭有點硬
一台可以製冰的飲水機,竟然比我還有魅力。
唉! 我到底為啥那麼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