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有時候就是這樣有趣,雙方認知不同可以稱之為互補,卻也可以視之為缺陷,
我跟閃光價值觀可說是天差地遠,對於彼此的金錢觀需要強大的容忍力,
他對於金錢的概念,想買就買,3C產品要新要好,炫耀型物品更喜歡,折扣絕不放過,
但是不會考慮到家中存放空間,是否需要,買了喜歡高興更重要,
我對於金錢的觀念,節儉至上,想要的東西要克制慾望,需要的東西才會考慮,
存錢是最喜歡的事情,花錢反而會產生罪惡感,有購物障礙,
在我們之間的鴻溝是如此之大,但是不知不覺也磨合了這麼久。
交往初期我們財務各自分開,身為學生本來就沒太多的錢,
因為他對於銀行以及折扣優惠相當敏感及熟悉,在這段期間確實省下很多錢,
後來我們開始工作了,財務的部分基於信賴以及懶惰(比重較大),
因此我們的金錢便不再分開,而是混在一起使用,一起儲蓄,一起消費,
每天生活在一起,一起吃飯,看電影,外出娛樂等等,金錢共用不再分彼此,
而各自需要額外用錢也都會互相報備,包括購買父母親節禮品、過年家裡紅包等,
也都會彼此討論並確認金錢使用狀況,一起記錄每天金錢狀況以及卡費等,
購買保險以及定存,並期望未來有機會可以擁有屬於我們的房子。
這其中難免會為了金錢而爭吵,但頻率有隨著年紀增長而下降,
閃光會難以節制地在PCHOME或博客來等各大商城看到折扣優惠大肆購買,
只要看到85折、限時下殺、最後一檔、倒數計時、XX銀行超強回饋等關鍵字眼,
就會乖乖地自動上鉤,白花花的銀子落入商人口袋,而物品就不知不覺開始不停堆積,
對於個性如大嫂的我,深知波斯頓龍蝦那麼遠運來,一定很貴的道理,
總是會與他爭執,吵到不可開交是常有的事情,我知道他性子,他也知道我性子,
兩個人在一起不就這麼回事,聽我的,不然就是聽你的,各退一步,好好說,
再把共識重新建立起來,生活一樣要過,錢花了就在賺回來,重點是下次能不能節制,
因為,夢想因人而偉大,而我們的夢想,只有我們努力,才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