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 修改捐血者健康標準,第三週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6-11-05 14:01:06
※ 引述《RayBoku (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之銘言: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09066b7-d780-45c3-a541-3c7337a4d5cc
: 三週不到 500 個覆議,感覺岌岌可危,請大家多多幫忙分享,拉人連署
: 本週試著聯絡一些網路名人,感謝這些被本人騷擾的大德願意幫忙覆議
: 另外試著聯絡了血液基金會大使:徐佳瑩小姐,不過被無視了
: 另外想到的是 HUSH,不過站內信聯絡不知會不會有消息
: 還試了幾個同運團體。伴侶盟很阿莎力的拒絕了,熱線跟露德都沒有回應
可否說一下伴侶盟拒絕理由?避免引起誤會
熱線不回應或是拒絕也記得持續告知大家
不然每年都在那邊收錢要大家支持
這真的屬於同志人權議題時候就不回應
濫用毒品問題跑第一個公開呼籲那是娛樂用藥,要合法化使用毒品藥物
真的很納悶熱線這團體是怎了?
: 在此要感謝台中基地,願意幫忙分享
: 另外,紅絲帶應該沒有參與覆議,但是給了一個調查男同志捐血狀況的網路問卷
: 個人不負責任猜測,或許是衛福部委託調查同志族群性行為與捐血狀況的關聯?
: 如果此案覆議成功,或許會參考此問卷進行後續討論?
: 還請大家幫忙填寫: https://goo.gl/HDxVhB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11-05 15:42:00
男同志就愛滋高危險群啊 所以才有禁止捐血規定 無關歧視
作者: eropuro (特級初榨橄欖油)   2016-11-05 16:01:00
現在是希望改成一年內沒有男男性行為即可捐,我覺得合理
作者: plusminus11 (加減11)   2016-11-05 16:25:00
所以1樓認為寧可濫殺是對的嚕?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11-05 17:05:00
為了大眾用血安全還是謹慎點好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1-05 17:51:00
若要謹慎,應該所有有過危險性行為的都永不得捐血啊~男男性行為又不是特別危險的性行為愛滋高危險群,除了男男性行為者外,也包含異性戀約炮族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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