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伴侶跟你隱藏病情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1-06 21:50:43
這篇文章原文提到的病情與愛滋有關,
而最近剛好也有一個與男男性行為愛滋捐血的議題需要連署,
然後腦袋跳很快的我就忍不住想問個問題……
如一名雙性戀男性,
對自己的女友/妻子刻意隱瞞,
自己曾經與男性有性行為的事實,
是否也算是種欺騙?
女方如果因此就甩了男方,
也是男方活該,不是女方恐同志(LGBT)?
個人是覺得不算惡意欺騙,
且這議題與雙重衣櫃有關,
粗暴的要求完全的坦誠,
和認為親子間不該有秘密,
主張孩子應該向父母出櫃一樣,
是不太適當的。
但是,
似乎對某些人而言,
即使病人有盡可能降低感染可能,
也不可有所隱瞞?
不然就是讓性對象處在不安全的感染風險中?
那是不是性對象半年內約過幾次砲,
和幾個人上過床,上次篩檢是何時都該坦誠相告?
畢竟篩檢有空窗期,誰知道會不會好死不死剛好中標?
作者: wowowg (Isn't it?)   2016-11-06 22:28:00
本來就是該坦白 愛沒什麼偉大的 清醒一點
作者: jamin2120 (小祐)   2016-11-06 23:16:00
舉的例不太好欸..
作者: eropuro (特級初榨橄欖油)   2016-11-06 23:24:00
全部坦誠相告我覺得很棒啊,值得鼓勵
作者: brokeback   2016-11-07 00:34:00
夫為hiv+或同性戀,或婚外性行為(通姦),妻是可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的,但原文所舉雙性戀夫婚前與男性之黑歷史則否。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6-11-07 00:54:00
通姦罪不包含男男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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