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tter123 (otter)
2016-11-12 02:58:47其實以下想法只是就我自己的觀點來看而已。
最近民法修正案通過一讀,
下週三要審查,
之前遊行也滿城沸騰,
看來婚姻平權終於離我們不遠。(是嗎?!
但是對於比較年輕的族群來說,
就指18-30歲這個年齡層的圈內人吧,
許多人都還在尋覓讓我們達致完美的另一個半球,
我的交友圈中,
大多數人在今天光棍節還是沒有人可以一起放閃嘲笑路上的單身狗,
因為我們自己就是單身狗,
汪汪,
很可能我們都還在軟體裡載浮載沉,
在短暫的約會跟性愛中,
過著愛戀產品週期極短的生活。
對於我們這樣生活方式的人來講,
同婚的真質是什麼呢?
實在是太遙遠的一顆婚禮星球了呀,
從這兒到那兒不知道要幾多光年。
我懂得我們必須要保障,
不管執行與否,
我們至少得有選擇,
只是婚姻對於同性戀來講,
如果撇除法律上的權利義務(我們該爭取的),
是不是相對於直男直女,
意義並非那麼顯著呢?
我無限期待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
不過想要問問看二三十歲左右的大家,
認為自己以後會結婚嗎?
或是真的嚮往婚姻嗎?
我目前的答案是:不那麼憧憬,畢竟結婚是那麼麻煩的一樁事啊。
作者:
limo (加油!)
2016-11-12 03:02:00那是我們的權利。不結婚的頂客族,異性戀也是有的。
作者:
RFV123 (下次要更誠實)
2016-11-12 03:15:00不結婚是我的選擇。 把我選擇的權力還給我
作者:
swow (planet)
2016-11-12 03:30:00問題不是憧憬或嚮往,而是要一個平等選擇的權利
作者: tqq130 (terry) 2016-11-12 04:04:00
我26, 如果合法的話想和我的另一半結婚
作者:
ph777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2016-11-12 04:56:00對婚姻來說同性戀男跟異性戀男無差別。104年台灣男性結婚年齡為32.2歲所以不是同性戀18-30歲都在玩,只是男生本來就比較晚結婚。但婚姻平權爭取的僅是我們應得的權利而已
作者:
nopaper (你這個大笨蛋>"<)
2016-11-12 05:13:00同意樓上,台灣男性早婚者本就不多,與異同無關你的文章代稱改為異性戀者其實也是一樣的
作者: Sayd20 2016-11-12 05:19:00
完全不懂你覺得對於同志意義不顯著的理由 講的好像異性戀在那些年紀沒在尋尋覓覓……
作者: goochie (Gooch) 2016-11-12 05:27:00
從二十幾歲結婚到已經三十幾囉
作者: kasaicat (笠井猫) 2016-11-12 06:11:00
其實就連在證書的也劈來劈去的,誰還想信愛情?同婚權力不過就是爭口氣吧!?
作者: joe2233344 (jojocute) 2016-11-12 08:12:00
你要尊重同志圈裡面想結婚的人啊,就算是少數,但只要有人想要結婚就該保障,不要因為自己沒有想要結婚就說這麼無知的話
作者: joe2233344 (jojocute) 2016-11-12 08:30:00
再說你說的尋覓另一半是不管異性戀同性戀都是差不多的歷程,那你覺得尋覓完不需要結婚?你現在不爭取要等你以後有需要了再爭取嗎?
呃呃你好像有講等於沒講,第一,結婚是權利不是義務。第二,不論異同,難道你在沒找到想結婚的人之前都一直在想結婚對於我而言是必要的嗎?不會,因為這件事是要等那個人出現你才會考慮。
作者: df900127123 (黑熊) 2016-11-12 08:39:00
權利。
作者:
DeFacto (Defecto)
2016-11-12 08:55:00不懂你在講什麼,婚姻就是賦予法律上的權利義務,你都撇除法律來講了,那當然沒什麼顯著。就好比「我知道男生穿羽絨衣是為了保暖,但是撇除保暖不談,似乎比起女生穿羽絨衣沒那麼顯著」不然你說說異性戀婚姻撇除法律來說,有什麼東西比同性戀特別顯著?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16-11-12 09:02:00你自己有答案啊怎麼故意來問?
作者: HoyaGay 2016-11-12 09:09:00
你只是還沒遇到讓你想婚的人!
作者:
saureus (花生)
2016-11-12 09:37:00???權利是應得的 沒有想不想這種事情
作者:
on0322 (育寶)
2016-11-12 09:55:00IbakaBlock是恐同,不用理他~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1-12 10:05:00也要幫女同多想想,
婚姻就是為異性戀者量身打造的呀,取得延續繁殖的權利,知道父母是誰,防止近親生出畸型兒。猴群打贏的成為王,可以與母猴們交配繁衍自己的種,人類創造婚姻做ㄧ樣的事。
作者: cwcc0229 (叫貓貓錨錨喵喵叫) 2016-11-12 10:44:00
穩單久了就不是那麼嚮往了 不過通過了還是會開心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12 10:54:00繁衍跟結婚根本無關 沒結婚你就硬不起來喔
即使你爸媽有結婚 你就確定你不是你媽跟小王生的? 這我也是笑了
作者: sibom (sibom) 2016-11-12 11:09:00
你不想結婚是你的事
作者:
ljqq (寶寶土司)
2016-11-12 11:18:00結不結婚是一回事,但我的權利要還我
那生小孩幹嘛要報戶口看他爸媽是誰,怕生了不養,登記是誰誰就要養。不結婚就不硬在講啥,以為同性戀不能結婚都是護家盟的錯。
作者: s1215333 2016-11-12 11:32:00
該有的權利還是要爭取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12 11:40:00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結婚跟報戶口是兩碼子事 沒結婚孩子一樣可上戶口婚姻是為繁衍?真是笑死人 山頂洞人沒婚姻制度又是怎麼生到你這一代 呵呵
等你需要時才爭取,可能要等你老的時候才爭取到,現在爭取婚姻,就好像買保險一樣,有沒有用到都OK,但是需要用時,它就在那。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11-12 14:54:00是你跟你朋友吃不開 不代表別人都單身沒人要跟你結 不代表全部人都跟你走一樣煩惱這種事不要以為全部的人都跟你那小圈圈一樣也不要腦補你如果當了異性戀 就隨隨便便有人要跟你結婚
作者: chrische0530 (蠟筆小新) 2016-11-12 15:01:00
22歲的我,現在這個他讓我想婚
一味地沉溺於小確幸是台灣年輕人的缺點,能想的時候就去做,不要等到要用的時候兩手空空
作者: s80385 (我們牽手吧!) 2016-11-12 16:15:00
不憧憬跟有沒有結婚的權利不是必然關係,兩個問題拆開問吧。
有對象當然想,可惜本人醜宅又沒內涵,已準備孤老一生QQ
作者:
prokey (小矮)
2016-11-12 22:31:00看起來你比較像不婚主義者,那很OK拉,努力賺老本,好好過生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