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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報 婚姻平權謠言紛傳 吾人需有定見 文/宋瑞文
隨著婚姻平權(同性婚姻)法案通過的可能性上升,反對方所散播的相關謠言也越來越多,
其中無稽之談固然不少,但就「婚姻平權會連帶使通姦罪廢除」一項,即便不是事實,但通
姦除罪化,卻有性別平等的正當性,支持婚姻平權的人在否認之餘,不妨補充說明。
該謠言的說法為,幫助同性戀提出婚姻平權法案的立委尤美女,曾提出通姦除罪化,前者只
是後者的先聲,前者過了,後者也會跟著來。儘管同志是同志,尤美女是尤美女,原本就是
兩件事,通姦除罪所牽涉的,也不是只有同志,但在如此澄清之前,不妨先認識一下尤美女
與通姦除罪再做回應。
尤美女是台灣在性別議題上名聲卓著的一位立委,曾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等多項女權團體
職務。除性別外,在苑裡反風車、文林苑都更案、關廠工人案等案件,都曾有所動作;她關
心的議題繁多,並非專屬於哪個領域,彼此也不存在一定順序。
而通姦除罪化,是女權團體多年來致力的議題,意義在於,國家不應介入個人感情的道德判
斷,不該以刑法入罪,且強調民事求償,對離婚婦女較具實益,況且實務上,多半是先生沒
事、女人(小三)入罪,形成女人為難女人的局面,於女性有害無益;這些主張在經過多年
的倡議之下,理解的人也越來越多。日前大法官被提名人裡,有多位認同通姦除罪化的主張
。
另一方面,儘管婚姻平權「法案」與通姦除罪化無關,但後者和伴侶關係密切相關。先從異
性戀看,除了一般認為容易外遇的男性之外,據樹德大學調查,35%的南台灣婦女曾外遇,
調查者並表示,「中北部一定更高。」要注意的是,多數外遇婦女不會放棄婚姻;巧合的是
,據國外同志雜誌FS Magazine調查,有將近半數的男同性戀有過(無性忠貞約束的)開放
式關係,另一份由紐約大學教授Christopher Stults所做的研究更顯示,開放式伴侶可以有
更緊密的關係。
既然外遇或開放式關係是現實中存在的問題,在異性戀婚姻裡,有女權團體長年為其解套,
在男同性戀族群裡,也有研究肯認它的價值,各有其正當性;網友在為婚姻平權法案闢謠時
,在否認婚姻平權法案與通姦罪無關時,可以補充說明後者的存在與理由,而非擺出急於澄
清的態度──這或許就像,某些明星說自己不是同性戀,當然是他的權利,但可能的話,不
需急於切割。
除了通姦除罪化之外,還有其他議題,和這次婚姻平權的謠言相關,例如說婚姻平權法案會
導致單方有意願即可離婚,這固然不是事實,但也突顯了台灣人對婚姻認識的侷限,事實上
,台灣是世界上少數離婚門檻很高的國家;反之,像中國婚姻法,在實務上可以達成「片面
離婚」。婚姻制度,隨著時代、地區不同而不同,並無天經地義。
*同場加映
伴侶制不應窄化為同性伴侶關係 http://tinyurl.com/pyk5hsy (拿去回說要定專法的人)
早在2007年,行政院政務委員即分析,「社會必須適應,婚姻已不是男女關係唯一方式。」
「歐洲或北美等國家從1980年代後,同居或未婚生子比例逐漸攀高,約2成5到5成左右。」
伴侶制成了解決少子化問題的方法之一,然而從2007年到現在,台灣社會在受到少子化的嚴
重打擊之際,伴侶制卻一直未能獲得社會的正視與認識,時常被窄化為同性伴侶權益問題,
對此法務部不明究理,實屬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