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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hald (影子) 看板: lesbian
標題: [平權] 促同婚修法 呂欣潔淚灑公聽會
時間: Fri Nov 25 16:22:4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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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同婚修法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研究員呂欣潔落淚
2016-11-24 17:17聯合報系攝影中心 記者高彬原╱即時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資深研究員呂欣潔表示,反對方撒下大筆資源,只為阻擋這些奉公守法的人民結婚,令她感到不平,好像同性戀是次等公民。呂欣潔強調同性戀有好人、壞人,異性戀同樣也有,但不會因為異性戀中有壞人而被禁止結婚,同志並不想改變誰的家庭,需要的只是合法建立自己的家庭,呂欣潔發表意見時不時落下眼淚。
爭婚姻平權 呂欣潔:立專法代表同志是次等公民
立法院婚姻平權草案今召開公聽會,北大法律系教授官曉薇贊成修改民法,認為立專法意味著同志與常人有異,並且是特別的,才需要在婚姻制度之外創立同性伴侶才適用的制度,「隔離本質上就是一種歧視」,像美國的種族隔離,對群體做區隔本質上就是歧視。
官曉薇指出,訂立專法從憲法角度上來看,很難通過平等權的審查,因不能用其他價值觀去扭曲人性尊嚴,不能用法律來排除同性戀適用婚姻的相關權利。
舉例來講,像以前省籍配額制度,不同省籍名額不一樣,這是制度造成不公平現象,導致每一個省籍報考率不同,這點堪稱台灣民主史上相當沈痛的教訓。
她表示,有人說婚姻制度是建立在生育之上,以前所謂「七出」,休妻有「無後」的要件,但現在不能以單純不能生育構成離婚的理由;且科技的發展改變人類制度,現在生育不一定需要性行為。
此外,收養制度超越婚姻跟生殖的必然血緣關係,現有制度已可單親收養,為什麼不能夠讓同志收養?看不出當中差別待遇的道理。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資深研究員呂欣潔則表示,「不想變成宗教間的戰爭」,修法就該針對法條討論,為何同志族群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解釋「我們是有資格進入婚姻的體制」?
台灣已出現許多同志家庭也可單身收養小孩,同志需要繼親收養的法律,讓同性家長擁有親權,修民法最簡單。立專法即代表隔離跟不平等,除耗費社會成本之外,還從國家證明「同性戀是次等公民,沒資格跟異性戀用同一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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