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cean26 ()》之銘言:
: 呂欣潔臉書最新消息:
: http://0rz.tw/u0uFo
: 【柯總召,難道兩萬人就讓民進黨賣了同志?】
: 從昨日到今朝柯建銘總召看似開放,實則已定了立專法方向的發言,令人相當遺憾
: 婚立法 柯建銘:不能讓大家都受傷 https://goo.gl/RgH5y2)
以下是個人反應給柯總召助理的意見: (請大家以電話或臉書踴躍表達給總召)
:
在得知柯總召有想立專法取代修改民法的版本,所以轉達給柯總召
一、先談為何立法律上需"立專法"的概念:
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之所以會"立專法”是因為要區別他們身分上的特殊性
而有別於其他人,立法的目的是保障“特別的權利或義務”
(例如原住民考試加分/身心障礙生活津貼…等一般人無法享有的特別權益)
而婚姻平權想要追求的是跟一般人享有法律一樣”平等的權利”(結婚/繼承權)
所以無需立專法來特別保障他們的權益。
二、尤美女的版本只是在民法增修971-1條文:(引述條文)
同性戀或異性戀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益義務之規定/
同性戀或異性戀當事人與子女之關係,平等適用父母子女權益義務
這才是”平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