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最近在FB跟前同事嘴砲,她的內容是想要去參加護家盟的遊行,問大家要不要
一起去,然後貼了個護家盟遊行的新聞,然後我看了不爽就開始跟她在FB戰。
妳一句我一句的,她都講不過我,後來直接耍賴。
最後丟一句,我就是不想我兒子的身分證上面父與母的欄位變成雙親1 雙親2 。
我想戰回去,我很遜現在詞窮了來跟各位討救兵。
我知道在稱謂上父 還是母 都不變,平常大家叫爸爸 媽媽還是不變。
請問修法過後身分證上父 母 欄位的稱謂會怎麼寫?
我的想法是分為同志版與非同志版,如果是非同志就寫父 母
如果是同志養父父 或同志養母母 就是雙親1跟雙親2
也就是說就算是法律通過 ,異性戀一般家庭完全不受影響他們的身分證完全跟現在
一樣,但是若是同志父父 ,母母能夠合法收養,在身分證上寫出的可能是認養的
雙親1、2或是寫更細連實際的父、母都寫出來。
問半天其實就是問法律通過後,身分證的父母欄稱謂會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