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廢人,有限的青春耗費在一個分手時說沒愛過我的人身上
一輩子也都不可能找到愛我的人,和我結婚,也沒有任何圈內朋友和朋友
但我也是一個同志,雖然同婚看似與我完全無關,但我仍然認為這是屬於我的權利
就算我永遠沒有機會享有,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覺得,我們只是要求一種平等的權利,就算異性戀一輩子不結婚,
法律上依然給他進入婚姻時,應有的保障
看了反同婚的一些言論,很大很大部分,都不是在反同婚這個議題上討論
而是在"反同",好像只要把同性戀打成很負面觀感,就可以說服社會大眾
我們不配享有這種人本來就該享有的權利,蠻不懂這樣的邏輯模式,也很憤慨
反同(反同婚)目前看起來,沒有一個的言論是讓人苟同分析有理,
純粹站在同婚會有什麼實質的負面影響去討論, 我們為什麼如此被憎恨?
我有想過反對者非宗教性因素會反對如此極端的可能性,覺得非常的低
台灣社會氛圍,除去宗教反對者,在日常生活中,就我感受到的,對同志並非不友善的
不知道你們是否也有類似感受?台灣社會對多元性其實是很包容和接納的
另外我想說的是,請支持修民法,不立專法,同志族群裡,也有少數願意接納專法的聲音
今年以前,同志伴侶法的討論,是專法,查那時的新聞,護家盟和反同團體也是反對的
他們反對的,就是同志這個身分,別相信他們說什麼願意妥協立專法的說詞了
好不容易走到這一步了..被拐去立了專法,之後絕對會以不急迫被擱置好幾年
要再修訂民法,談何容易? 說這些是希望我們自己也應該要有這個認知,謝謝你們
12/10~ 凱道見~ 希望找到真愛的你們,可以結婚,永遠廝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