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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 朱家安:週六下午一點景福門的記者會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6-12-07 19:47:01
雖然有點陰謀論,但有件事情想提醒大家。
捍衛家庭學生聯盟選週六下午一點在景福門開記者會。然而,考慮到當天的彩虹音樂會,
這個地點屆時很可能已經群聚挺同人士。為什麼會這樣選地點?我希望捍衛家庭學生聯盟
並不是想要藉此證明:挺同人士也會打人。
出處:https://goo.gl/ba3e5j
作者:
AtaPAS
(迷你小兔)
2016-12-07 19:49:00
人多到讓他們擠不進去開記者會就好了,所以大家快一起來!
作者:
heyboy0311
(嘿嘿嘿)
2016-12-07 19:53:00
打人的立刻捉去做筆錄 這樣可以證明是正方或反方的人?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6-12-07 19:58:00
不一定要打人啊 只要拍下同志罵人的畫面 一樣達到目的他們只要找幾個人演同志 跟自己對罵 就可以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07 20:04:00
同意一樓 我們先把景福門周遭佔下來就好然後就是記得大家一直呼籲的不要起衝突 一定要錄影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6-12-07 20:05:00
另外一個問題是,他們有路權嗎?如果路權是我們的,要開記者會也是我們來開吧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2-07 20:15:00
錄影錄到臉,事後可以查是否為教會人士, 只是怕會戴口罩遮
作者:
supermaxwell
(superman)
2016-12-07 20:17:00
他們可以開啊 我們在他們前面牽手接吻給他看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2-07 20:44:00
===youtube影片查"護家盟大解密"就有提到,這些激進的教會之中是有同志的(認為被上帝救贖而不需要同婚 認次等)所以很可能會有人出來演的 另外早上也聽到相同的說法
作者:
chengen18
(BoRinG)
2016-12-07 21:03:00
發生衝突把兩方拉開呢?應該沒問題吧?
作者:
duodeviginti
(XVIII)
2016-12-07 21:18:00
最好大會主辦事先提醒 提防激督一再做假見證尤其護家盟形象大傷 什麼手段都可能使出來轉移焦點
作者:
TiggerLin
(離線)
2016-12-07 21:41:00
不然全部的人幫他們錄影轉播也不錯
作者:
AtaPAS
(迷你小兔)
2016-12-07 21:46:00
能不能宣導來凱道的人如果到時主場已不進去的話,直接去佔景福門,然後各角度持續有人接力手機錄影到過了記者會時間而且我覺得如果佔滿了景福門,他們其實就會怯戰了 :P但有路權不代表可以阻止別人路過,我們不要學12/03那些人
作者:
zoepayne
(衛)
2016-12-07 21:52:00
大家記得不要衝動跟被煽動 一切冷靜錄影下來存證求證
作者: arush23 (我愛科科)
2016-12-07 21:59:00
剛剛看他們的粉絲專頁被點餐文塞滿XD
作者:
brianson
(湯匙)
2016-12-07 22:35:00
可能主辦單位要找幾個人維持現場秩序 防止有人滋事發生問題就拉開處理 人一多很多事情很難預防
作者:
allure1
(allure1)
2016-12-07 22:47:00
就讓他們在裡面自high吧 彩虹是包容的見怪不怪 其怪自敗 沒有衝突 沒有媒體 十分鐘就沒了就讓他們在裡面嚷嚷 大家各做各的就好 也不用嗆聲我覺得他們想要媒體 就偏不給他們題材
作者:
nomemory
(找不到!找不到)
2016-12-07 22:54:00
他們不供餐了╮(╯▽╰)╭
作者:
xeobonm5
(DEDELO)
2016-12-07 23:12:00
真的要找人維護,不然就要拉界線以防衝突。有人衝就要擋,還要立刻報警,最好是直接拜託警察在旁看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6-12-07 23:42:00
可以在那地點放大悲咒超度他們嗎 (徵求藍芽喇叭~~)
作者:
lomoC
(蔗香紅茶)
2016-12-08 00:28:00
不起衝突不受挑釁,直接親吻給他們看,愛最大
作者:
TTTTTkkkkk
(TK)
2016-12-08 03:25:00
我不懂法律 所以我有個疑問 12/10的路權屬於音樂會的路過的人當然可以路過 但他們是集會集體開記者會 是需要申請路權的集會活動吧?為什麼一樣的路權可以同時出借給兩個團體?
作者:
AtaPAS
(迷你小兔)
2016-12-08 10:56:00
社福界工作,我們常開記者會是直接去政府門口或路上開,沒申請路權耶。一般是像遊行或封街型活動,才會去申請路權。當然也可能是記者會時間很短,懶得申請或所以警察也不太管吧 @@
作者:
TTTTTkkkkk
(TK)
2016-12-08 13:29:00
所以社福界不用遵守法律?!!
作者:
AtaPAS
(迷你小兔)
2016-12-08 18:35:00
不是不用遵守法律啦!怎麼會滑坡到不用遵守法律?!我只是指出實務上,路邊記者會這種很少申請路權的,去看看行政院門口三不五時的記者會,很少去申請路權的,警察會看如果半小時左右的,他們也不會舉牌啦,或就舉到二次而已。所以要用路權這個概念去不讓反同方開記者會,可能不容易。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6-12-08 20:14:00
上週六,我們的人只是舉彩虹旗,就被警察請出去耶開記者會已經超出舉旗許多了 警察應該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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