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逼聽婚姻平權 彩虹巴士司機傷人「我就

作者: Vocabulary (詞彙)   2016-12-10 18:31:20
今天支持同婚的團體將於凱道舉辦「讓生命不再逝去、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不少
民眾都從各地搭「彩虹巴士」前往支持,不過傳出一部從南部北上的巴士,車掌跟司機起
口角,司機拿剪刀割傷乘客,並且全部趕下車的事件。
網友於「婚姻平權小蜜蜂」臉書專頁上貼文指出,有民眾搭彩虹巴士專車從苗栗北上參加
「讓生命不再逝去、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不過司機是反同派,在湖口休息站的時
候將車上41位乘客全部趕下車,於是車掌表示會對司機客訴,雙方因此起了衝突,之後司
機拿剪刀恐嚇乘客,造成乘客脖子被剪刀劃傷。有網友後來有回報最新訊息指出,該輛巴
士已經重新出發。
警方調查,范姓司機抱怨「我在開車,他(邱男)一直跟我講婚姻平權的事,我就不想聽。
」於是雙方在車上發生口角並拉扯,當時范姓司機拿起剪刀攻擊邱男,將邱男脖子劃傷,
邱男也報警並提告恐嚇及殺人未遂,全案現由轄區中正一分局偵辦中。
另外PTT網友也在八卦版發文指出,司機一開始沒有不想載,是他的立場站在反方,結果
車掌居然投訴他,因為立場不一樣,就連工作權都想剝奪,「一堆挺甲的還在亂帶風向,
說啥司機拒載,卻不願意說出司機生氣的理由,因為一說出來就顯得他們理虧」。(即時
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2-10 18:40:00
有沒有當事人要出來說話?怎麼發話權都在司機手上
作者: realangel (暮楓)   2016-12-10 18:41:00
看八卦版一堆恐同開始帶風向了,要等當事人解答了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2-10 18:42:00
聽說有錄影,只能等完整的錄影畫面
作者: zzing (小Z)   2016-12-10 18:43:00
等待當事人說法 不然因為對方不支持就投訴真的蠻扯
作者: oel0810 (滋霸)   2016-12-10 18:44:00
看八卦版真的慘不忍睹... 一面倒
作者: zzing (小Z)   2016-12-10 18:45:00
如果司機說的是實話 風向這樣走不意外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2-10 18:45:00
八卦很可怕;希望直接提告賭他們的嘴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2-10 18:46:00
因為如果真的像司機講得,錯是我們這邊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2-10 18:47:00
對啊,其實司機也知道,但沒必要一直提,尤其還在開車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2-10 18:47:00
如果司機真的有先講拒載,那我們投訴才有正當性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16-12-10 18:47:00
現在還不知道真相是什麼就先不多加評論 若有錄影就盡快拿出來 不然風向很快會轉變的
作者: howard2451 (howard)   2016-12-10 18:48:00
八卦板的風向就是那樣 不用理那些人等當事人出來講比較實在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6-12-10 18:53:00
拿剪刀傷人叫被霸凌啊!還真是狂。既然反同一開始就要拒絕工作啊!又要賺錢又要傷人,這樣以後傷人就可以合理化了!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2-10 18:53:00
Ptt八卦版? 想必當初根本不現場 就可以開小劇場造謠了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6-12-10 18:57:00
都剪刀傷人了還能合理化,秀下限搶發言權,都該被判刑了還只是被客訴而已,那為何當初要接這個case。跟畫不畫面沒關係吧。
作者: zzing (小Z)   2016-12-10 18:59:00
傷人不對 可是人家不想支持還一路唸甚至客訴也很誇張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0 18:59:00
冷靜一點看:事件肇因目前還未知,中間司機拿剪刀威脅如果事件肇因是司機表明立場而乘客執意宣揚理念,就不是
作者: op511 (我已經等太久了)   2016-12-10 19:01:00
等真相 但人家在開車ㄧ直講確實也不太好
作者: zzing (小Z)   2016-12-10 19:01:00
所以等雙方說法和錄影出來再說吧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0 19:01:00
合理化司機執械威脅的錯,而是兩方皆有問題
作者: niwa88 (二羽)   2016-12-10 19:06:00
影片快拿出來啊…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6-12-10 19:07:00
看起來很麻煩了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6-12-10 19:21:00
這種狀況如果情況交換不知會如何?換成司機挺同不想聽A挺同不想聽反同理論而傷人,鐵定被批死。不管怎樣狀況挺同就是倒霉 現狀就是如此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2-10 19:25:00
……不用這麼激動吧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16-12-10 19:25:00
http://i.imgur.com/e3iyGWv.jpg人家不支持就要被客訴 ㄏㄏ
作者: zzing (小Z)   2016-12-10 19:30:00
一直在開車的時候煩 拿這當理由客訴的被批 不是立場問題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2-10 19:46:00
是客人就能客訴,這是客人的權利
作者: tuhsiaofu (老虎桑)   2016-12-10 19:47:00
讓司機專心開車,比向他宣揚理念還重要
作者: replaykaws (邪惡的邱比特)   2016-12-10 19:48:00
傷人就不對,告死司機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0 19:53:00
為啥司機不想聽 還要一直講阿? 人家在開車耶?不想聽就客訴 誇張對了今天遊行 http://news.tvbs.com.tw/local/692360
作者: survin (沁)   2016-12-10 19:54:00
同志裡的道德魔人也是不少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0 19:54:00
警方估7.5萬人
作者: Sayd20   2016-12-10 19:55:00
好多八卦反同ID喔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6-12-10 19:55:00
如果今天新聞是,"路人持刀傷了傳教士或路旁直銷人員,因為嫌他們煩"會說"活該!誰叫你一直宣揚和推銷,被刀刺一下剛好? "還在說"我們自己理虧的"想清楚一點,不要被八卦仇同風向帶著走的不自知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16-12-10 20:03:00
just怎麼自動忽略客訴了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0 20:03:00
不是仇不仇同,而該就事論事,不想聽就客訴當然有問題持械傷人又是另一層問題無理客訴不就是奧客,不會因為挺同就可以忽視這行徑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0 20:12:00
客訴和煩司機不好,傷人也不應該…可沒什麼看到反同的批傷人不對,只是一直嗆死甲甲很煩活該這種難聽的話語,反正就是一種對自己討厭的人施行暴力(不論是言語或生理上)沒什麼不可以的風氣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0 20:15:00
因為甲甲自己要先過去鬧別人的
作者: fyodor (fyodor)   2016-12-10 20:16:00
不想聽,可以明白表示就好,不會拿著剪刀逼他聽吧?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0 20:17:00
喔不過本來沒什麼好期待的,就是那種看到屁孩嗆人後被打個半死會歡呼的地方,真正不該的行為不會因為對方也是糟糕的人講變得應該,這種觀念在臺灣不盛行
作者: Sayd20   2016-12-10 20:18:00
他們現在將事情聚焦在客訴來轉移司機動手傷人的話題 看到今天遊行太多人想帶風向說同志咄咄逼人彩虹恐怖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0 20:18:00
錯誤的事情不會因為對方先錯了就變成對的,不過臺灣很多人將這種反向報復視為正義,會有這樣的風氣不意外可以理解可以感同身受知道司機會不爽跟覺得這樣做是ok的甚至是大快人心的想法是不一樣的,唉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0 20:20:00
新聞裡司機有表明不想聽了
作者: fyodor (fyodor)   2016-12-10 20:20:00
如果容許這種暴力,那以後不管挺同的、反同的、甚至推銷的,不想聽就可以傷人了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0 20:21:00
一般人不會像甲甲這樣的甲甲很會操作媒體 爆掛時又挑自己有利的圖片跟說詞我就想說 奇怪 怎麼甲甲不PO更多證據 甲甲都很會搜證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0 20:22:00
只要回我在開車需要專注請不要跟我交談就好了,不懂這種事情怎麼會在行進間吵起來,超奇怪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0 20:22:00
新聞出來了 果然是甲甲自己先去騷擾司機那就是因為甲甲一直要司機表態支持他們阿司機根本不想管甲甲 只想工作做完而已可是甲甲還硬要在旁邊洗腦別人 表態不想聽 不喜歡聽這樣就要被客訴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2-10 20:24:00
不知道樓上你過去曾不曾罵過新聞罵過記者XD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0 20:24:00
你可以這樣相信,我是相信一個堅持閉嘴不談的人不會到最後演變成口角衝突還拿剪刀傷人,反正沒證據,各自信吧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2-10 20:25:00
現在的新聞嘛...先等一個禮拜看有沒有各方說法慢慢出來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10 20:25:00
我喜歡看擠牙膏式劇情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2-10 20:26:00
之後再判斷,只報單方有利說法的主流新聞媒體,我們這些年以來看的還不夠多嗎?會說"啊新聞都報了一定是這樣沒錯"的人有點令人無言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0 20:27:00
就司機的說法也只是他"不想聽"這個議題 完全沒說到對方逼著他表示支持 那是你腦補的吧= ="我就不想聽">"雙方在車上發生口角" 顯然就是兩方各持己
作者: zzing (小Z)   2016-12-10 20:29:00
司機是因為被客訴才暴怒的樣子 全貌出來前別護航太多 免得到時傷害擴大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0 20:29:00
見而吵起來看他文內說法警方那段是司機說法 如果連警方問到的都是熙y而非司機表示的那就當我沒說ˊ_>ˋ捏造的*
作者: zzing (小Z)   2016-12-10 20:30:00
目前沒有其他同車者說法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0 20:31:00
就文字解讀 "警方調查..."那一段看起來是警方調查結果也有司機本人的說法 我以為那段就是他個人的敘述了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2-10 20:34:00
目前新聞看到的也都是司機單方的聲音,希望有當事人能做一個完整的回應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0 20:35:00
說真的這種事情會鬧這麼大真的很無聊 就只是因為一個議題站在兩個對立面的人吵架甚至打起架的事情= =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2-10 20:36:00
不要讓這個事實搶走整個遊行的版面我的立場是暴力就是錯,至於整個事件只有當事人才能澄清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0 20:38:00
我的立場是,持續干擾司機開車,造成交通事故就是錯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2-10 20:40:00
語言暴力也是其中一種呀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2-10 20:42:00
所以今天有造今交通事故?toprac恐同帳號別以為大家不認得暴力傷人是事實、脖子刺傷是事實,而交通事故是幻想別把沒發生的幻想當事實來論述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0 20:43:00
不是造成事故以後才來檢討好嗎...所以為什麼別人會討厭 因為完全不顧後果阿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2-10 20:44:00
已造成的刺傷事實不用檢討,但要為沒發生的交通事故檢討神邏輯
作者: Jsy2014 (小黃瓜對身體是有害的)   2016-12-10 20:45:00
造你這樣說 剪刀攻擊人頸部導致人動脈破裂死亡就是錯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2-10 20:45:00
我已說過當場的狀況只有當事者才能來離清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0 20:48:00
前者死全車 後者死一人
作者: Jsy2014 (小黃瓜對身體是有害的)   2016-12-10 20:48:00
我還真心覺得兩個機率應該沒有明顯的孰高孰低交通事故=一定會死全車人?那搞不好司機發狂會攻擊全車喔w難怪會覺得司機拿剪刀沒問題 反正在某人心中 人命因數量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10 20:51:00
到底是剪刀劃傷脖子還是首抓傷脖子啊?
作者: Jsy2014 (小黃瓜對身體是有害的)   2016-12-10 20:51:00
多寡 甚至搞不好因為那個人是什麼人 都會有輕重之分 呵呵
作者: Jsy2014 (小黃瓜對身體是有害的)   2016-12-10 20:52:00
看新聞內文的警方調查是用剪刀如果是用手應該沒辦法提告殺人未遂?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10 20:55:00
要看犯意而不是看工具我會問是因為另一篇是寫抓傷
作者: Jsy2014 (小黃瓜對身體是有害的)   2016-12-10 20:58:00
原來有出另一篇 只看到這篇的警方調查
作者: fabien12   2016-12-10 21:13:00
完全沒證據的八卦版有人爆料也可以當新聞?
作者: replaykaws (邪惡的邱比特)   2016-12-10 21:21:00
司機出來道歉!司機的公司公開道歉!!
作者: inouekaoru (KJ)   2016-12-10 21:23:00
純就這篇文章內容來說,因為立場不同就去客訴甚至一直言語騷擾的話,只能算自招危難了,而且會令人反感。長途客運的司機精神都會緊繃一些,不然也不會看到有禁止跟司機交談的警示。等當事人們還原事發狀況了
作者: replaykaws (邪惡的邱比特)   2016-12-10 21:24:00
司機攻擊人身就有錯,侵害他人身體是傷害罪
作者: axq8493 (史內客)   2016-12-10 21:35:00
哪來那麼多八卦肥宅 回去好嗎
作者: dothatisok (嘟大已斯歐給)   2016-12-10 22:10:00
若是這邊的錯就...啊啊啊啊
作者: fyodor (fyodor)   2016-12-10 22:13:00
反同的要帶風向,去找中間選民吧!來這裡是白了工不過這兩人不管誰對誰錯,都是個人的事,無關婚姻平權對錯否則那個婚外情的護家盟大將就把自己的陣營拖垮了帶風向也要有腦筋,否則引起反感,得不償失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6-12-10 22:23:00
客什麼訴 廠廠
作者: fyodor (fyodor)   2016-12-10 22:24:00
若是這邊的錯,怎樣?就認錯負責啊!而且,甚麼叫這邊的錯?是那個人的錯誰說同志就一定是聖人了這裡的甲甲也太謙卑了吧?事情還未明朗就一直說自己錯我以為這種事是那些一手牽上帝,一手拿聖經的人才會做的事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6-12-10 23:56:00
同志當聖人還不見得能不被批,恐同搞不好殺人都能合理化所以搞小三不付贍養費都能捍衛家庭價值也不奇怪了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1 00:23:00
希望樓上都冷靜點 激起挺同 反同對立沒好處 現有資訊明顯就是兩種不同聲音 容易每個人因為自己立場就偏信一等完整資訊出來再評斷比較好至於司機傷人確實不對 也提交司法處理 現在該釐清是他為何會出手傷人 是自己控制不好 還是對方過度進逼
作者: replaykaws (邪惡的邱比特)   2016-12-11 01:43:00
提告司機,暴力狂,以後會不會殺人阿?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6-12-11 07:49:00
其實明理的人就會判斷被過度進逼是否可拿剪刀傷人是對是錯。如果撇開是同志議題,換成別的,大家一定不假思索說是司機,所以台灣的歧視現狀還是很深,沒很友善立場對調更不用說 挺同絕對還是被喊彩虹恐怖反同者無非就是要你消失,看你走在路上就是他最大容忍,別想再爭權利。所以不管情形如何,挺同弱勢的情狀也是得傳達出去,否則哪怕司機是被干擾,以後被干擾就傷人就可合理化那挑同志傷害更是萬無一失!先前國外有兄弟牽手(非同志)被仇恨殺害,犯人也是說他看不慣被干擾不蘇胡。假設若慈濟包遊覽車在車上一定會傳教吧!也會給司機素食便當!難道司機是基督徒聽不進去吃葷就可砍人,需要等錄像還原?搞不好這就是萌萌設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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