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anglove (SAM)》之銘言:
: 有一位朋友問我一個問題
: 假設今天同性戀能結婚,那父子不能結婚的理由是??可以用婚姻平權的觀念去解釋嗎?
: 如果父子之間不能結婚,是因為因為傳統價值嗎?
: 想向版上的甲友請益???今天如果反同的人問你這樣的問題,你會如何理性回答??
: 同志婚姻真的可能會造成父子之間的婚姻的問題嗎???
撇除近親亂倫之類的道德論述,
單以法律權利義務保障來看,
過去伴侶盟的伴侶制度,
曾以直系親等權利義務已極為完善為由,
排除直系親屬適用伴侶制度。
兩個無親屬關係的同性伴侶,
非得藉由民法婚約,才能取得的法律權利義務,
隨便舉都是一拖拉股的。
可直系一親等親屬,雙方無配偶的狀態下,
好像沒有什麼是不結婚就沒有的法律保障嗎?
那結婚的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