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同志捐血禁令實施26年 傳疾管署研擬放寬

作者: RayBoku (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2016-12-21 20:05:53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09066b7-d780-45c3-a541-3c7337a4d5cc
疾管署已經有初步回應,個人也已經接到電話確認提案內容,應該有資格回一下
首先,這個提案已經跑了兩個月,後來在平權小蜜蜂的幫忙宣傳下,勉強在最後一天達標
,根據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的規定,衛福部必須在兩個月內做出回覆,大約一月中會
進行盤點議題相關資料並公開,二月初進行訴求研析及可行性評估
就算不論其它團體早已經抗爭了十多年,這也從來就不是突然跑出來的議題
再來,提案是「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條文涉及歧視,應依照醫學證據加以修訂
個人引用的論文都放在國發會網站上,主要還是參考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綜合性建議:
。全面禁止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是一種歧視
。由澳洲經驗可知,修改為一年間無男性間性行為者可捐血,不會增加愛滋病傳染風險
。全面禁止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會增加不從捐血者比例,反而增加道德風險
美國也分析了從全面禁捐到完全開放之間各種替代方案的比較,最後的結論是目前的醫學
證據支持修改捐血策略,而把禁止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政策修改為緩捐一年不會影響血品
安全,甚至有可能增加血品安全
至於那些抱怨會增加婚姻平權阻力的,個人倒是很想反問,難道沒有這個提案,反同方就
不會利用愛滋病污名來抹黑?事實擺在眼前,反對方就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反對
不久前才有發文覺得甲板是否在婚權通過之後,會切割其它更無力發聲弱勢,現在看起來
還真該說是有先見之明;婚姻平權都還沒底定通過,已經不少人開始各種切割
切割跨性別、切割性解放、切割愛滋病,這種切割非我族類的行為跟反同方有什麼兩樣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1 20:08:00
推原po對愛滋議題的努力。不過我覺得其他人不是切割,是原本就不關心,不需要因為「大家都是同志」就預設「彼此會互挺」。
作者: RayBoku (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2016-12-21 20:28:00
只是覺得那些批評不支持婚權的語言特別諷刺罷了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6-12-21 20:51:00
推這篇。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1 20:56:00
很諷刺,但也很人性,那些站在高處反同的女性大聲說話的權利,曾經也是仰賴女權運動與同志運動合作在爭取的。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6-12-21 21:00:00
上一篇的許多推文看到我都快吐血了.....
作者: ADYex (寵物狼音樹)   2016-12-21 21:14:00
推 真的一群人在切割 廠廠
作者: elvanpenz (言本本)   2016-12-21 21:35:00
推這篇。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21 21:57:00
反同方很樂見現在炒這個議題。愛滋本來就是同志圈的弱點,在爭取同婚時,還順便敲鑼打鼓打捐血議題,真是不知該說什麼好。說切割太沉重,倒不如說,大家要懂得什麼是輕重緩急。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1 22:05:00
樓上,你認為重要的,不代表別人心中優先的事項啊。(白眼)例如對跨性別而言,婚姻的順位就超後面的。
作者: SUJO (Menorah Wen)   2016-12-21 22:07:00
輕重緩急XDDD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21 22:38:00
你們歡喜就好,反正親痛仇快的事情也不缺這一樁^^
作者: allmensex (整天硬梆梆)   2016-12-21 22:42:00
只要緩捐期遠大於空窗期,我想不出為何不能捐但現階段社會對愛滋的恐慌無法短期內扭轉也是事實反同方的打擊點的確很多但最讓大家有感(或是最能引發恐懼的)就是愛滋這點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21 22:45:00
在法案通過的這關鍵時候打愛滋牌,真的很有理想性。小弟無與倫比地佩服。
作者: allmensex (整天硬梆梆)   2016-12-21 22:47:00
但這個議題是疾管局選在這個時間點拋出來的還是我誤會疾管局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1 22:55:00
因為主辦機關要兩個月內回應,看來CDC是早就準備好我猜之前本來可能內部有類似聲音,趁連署支持就拋出來了
作者: allmensex (整天硬梆梆)   2016-12-21 23:01:00
那就只是巧合,畢竟爭取開放捐血是一直在做的事啊也不是今天才突然要提這個議題的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21 23:08:00
爭取開放捐血的關鍵,在於同志愛滋占比是否居高不下。如果未來幾年沒有下降的趨勢,想說服社會大眾幾乎不可能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1 23:15:00
其實愛滋政策一直都仰賴專業權威的角色,而不是讓大眾被說服。
作者: hedgehong (hedgehog)   2016-12-21 23:15:00
推推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21 23:18:00
專業權威如何被說服,是一個有趣的課題。回到本文"一年內沒有男男性行為,就可以捐血"。想要捐血,還要禁欲一年,嗯...
作者: surferblue (浪者藍)   2016-12-21 23:33:00
修改為一年間無男性性行為者就可以捐血....也還是歧視呀又 難到多數同志一年間沒性行為嗎? 這法條有修沒修有什麼差?同意這時候吵這議題就是做球給人殺...
作者: ssck215kk (天空兄)   2016-12-21 23:36:00
謝謝原po的努力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21 23:39:00
為了安全加上觀察期本來就是對的 也是正確的問題在於這個觀察期是永久?而且只針對男男性行為?為了血液的安全 怎麼會只做一半?不安全的性行爲碰到異性戀就是緩捐觀察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1 23:46:00
不然這議題要什麼時候拿出來講?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22 00:02:00
目前一年可以攔截到的愛滋捐血包在50~60包左右。如何降低包數,也是個嚴肅的課題。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2-22 00:12:00
反正不太可能透過行政命令的禁止捐血對象來降低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2 00:17:00
這議題就如某些人說的,權益比較不急迫,那漸進式改善,使男男性行為與愛滋的污名降低,進而改善不必要的恐男同/愛滋情形,也是可行的方法。(不急著一步到位,但仍需起頭使事情有所改變。)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2-22 02:30:00
到底誰有需要捐血的急迫性啊xd
作者: Jackyoryo (正樹)   2016-12-22 07:50:00
推 反智的人真的太多了...
作者: Holymaker (危險愛)   2016-12-22 08:23:00
去哪裡找1整年沒打一次砲的甲?講這種話不覺得很沒意義嗎?到底為什麼不能切割愛滋病?完全不懂欸別人往你臉上抹屎你還急著把它吞下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2 08:45:00
那大家都切割同婚好了。反正同婚也害感染者被抹黑。那我們那我們就看同婚什麼時候會過。看是十年還是二十年
作者: zaq159123 (玉米)   2016-12-22 08:57:00
某萌:民生議題不顧,推什麼同婚(好像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2-22 08:59:00
對異性戀(?)說切割同婚, 對方應該不痛不癢吧
作者: zaq159123 (玉米)   2016-12-22 09:00:00
都切拉,切到最後沒戰友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2-22 09:07:00
還有, 雙性戀1年內沒有的情況
作者: surferblue (浪者藍)   2016-12-22 12:00:00
本來就是兄弟登山 各自努力 就切呀理念不同 也不用硬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作者: allmensex (整天硬梆梆)   2016-12-22 12:20:00
Holy 大,我就是幾十年沒打過砲的處男甲唷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12-22 12:33:00
推,愛切割的回去當異性戀享受霸權吧。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2 12:56:00
各自努力也不用怪別人此時登山佔用資源呀~
作者: brokenXD (雜碎王)   2016-12-23 10:48:00
切 快切 切到後來發現身邊都沒人了 只剩活在自己天地的小圈圈來喊說要婚姻平權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2-23 21:36:00
合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