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平權] 或許有時候歧不歧視並不重要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2 19:49:44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OMbVD0x ]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看板: lesbian
標題: [平權] 或許有時候歧不歧視並不重要
時間: Wed Dec 21 18:22:01 2016
原標題;為什麼親子部落客不願意承認自己歧視?或許有時候歧不歧視並不重要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8/206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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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早些時候就有開始思考,
是否避免在與反方/中立方對話時,避免「專法就是歧視」,
這種先說結論,先指責想談專法的人是歧視心態的說法,會比較好?
因為每次談論到「歧視」,最後都會變得毫無對話進展的感覺,
「到底是否是歧視」似乎變成了個人的主觀感受,而非可以客觀定義的事情?
但一直無法很明確的表達「為什麼不要談歧視,如不談歧視又要談什麼」。
今天看到這篇朱家安寫的文章,版上似乎沒有人轉貼過,
覺得有些可惜,因為這篇文章提供了一個不太一樣,但值得思考的觀點。
或許我們可以停下來思考下,停止爭論「歧不歧視」,
以其他方式作為進行對話的開場白,會否更能幫助同婚運動前進?
作者: kayle (We are what we are)   2015-12-21 19:49:00
大推!!! 當沒(被)指著鼻子罵的時候才有辦法對話啊
作者: xyz710263p (住海邊)   2015-12-22 00:03:00
作者: iamablue (一整個藍)   2015-12-22 00:51:00
推 宣揚理念≠強姦思想
作者: ethereal (繁星27號)   2015-12-22 01:37:00
推 突破盲腸了
作者: yes321no (yes321no)   2015-12-22 06:36:00
作者: darkborder (darkborder)   2015-12-22 08:11:00
作者: st920624 (米漿)   2015-12-22 09:59:00
其實我覺得在與其他人討論專法時,重點要著重在專法造成:1.適用民法範圍不明進而造成的訴訟成本的增加。2.專法修法範圍大vs.尤版的只修五條(且兩條無關同婚)3.德國專法失敗的例子(該國憲法法院大法官曾建議台灣不要專法,台灣的司法院亦稱讚過尤版的修法)、其他歐洲先專法後來還是都修民法的例子(法國跟……另一個忘了XD)要讓非修民法受益的人也感覺到修民法(對他們)會比較好,才會讓中間搖擺或覺得無所謂的人轉而支持修民法並且就他們關心的問題(例如稱謂)問題提出解答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5-12-22 10:10:00
同意樓上~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6-12-22 21:40:00
非常同意這個內容。很多事情需要更多討論而不是糾結歧視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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