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安安 下周一我也會去現場支持
但有聽到朋友 開玩笑的說 我們要互相喇舌 展現我們的愛
呃...聽到是有點 ...
我是不反對公開場合喇舌 但我覺得刻意在反對方面前做這種事情
感覺就是惹怒對面的
但也有朋友說 覺得接吻正常呀 沒什麼 大家都有權利接吻 想吻就吻 管他的~
我是基於 場合的方面思考 有人是基於平權的角度思考
總之 很矛盾啦
所以想詢問一下各位 你們覺得這樣算不算挑釁呢@@
作者:
ljqq (寶寶土司)
2016-12-23 10:50:00我們的存在對他們來說就是挑釁了XD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2-23 10:53:00光是站在他們面前 對他們來說就是挑釁了XD
會有酸民說你幹嘛到人家地盤撒野。不過他們也常常到我們這…
作者:
luving (let it be)
2016-12-23 10:57:00為了讓法案能順利送出,場外盡量減少衝突比較好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2-23 11:03:00兩邊同溫層隔著一條街流動就好 任何理性溝通都是奢求
作者:
cka 2016-12-23 11:13:00建議不要就是..這樣就跟口交姨一樣了 不需要挑釁
我也覺得不ok. 看看救台萌的粉轉,什麼都是挑釁啊
作者:
newkoks (戰鬥工兵%)
2016-12-23 11:57:00想看萌萌勃起
民粹?我看你連民粹是什麼意思都搞不清楚然後還說「沒有要批判的意思」,這跟開頭就說理性勿戰有87%像
建議也不要在萌萌旁邊辦集會遊行活動,因為是挑釁喔^_<
作者: jason70125 (蝦密挖割) 2016-12-23 12:24:00
跟口交姨哪裡一樣啊... 什麼爛比喻
為了尊重吃素的人,要其他人別在餐桌上吃肉,已經太過我覺得親吻很OK,如果是跑去親萌萌就很不OK了。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2-23 12:34:00覺得握手 親吻 擁抱就好 到喇舌就有點超過了隔一條街比較好 畢竟各有各的場子
喇舌很超過嗎?(<會在公眾場合和女友喇舌的人不懂)
作者: xb339531 (Jommo) 2016-12-23 12:39:00
到底哪裡超過~ ~ 接吻到底是多要不得人啊
作者:
casman (卡)
2016-12-23 12:39:00親吻跟口交怎麼會擺在一起看? 不過要吻的話記得吻得美美的, 因為萌萌可能會拍下來剪成影片
作者: xb339531 (Jommo) 2016-12-23 12:45:00
只是不要跟他們有任何言語肢體上的接觸 會被網羅喔
你這篇反映了你想法的各種矛盾 先想清楚到底你要的是什麼吧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6-12-23 12:54:00在路上親吻對一般人來說當然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畢竟你也只是剛好走過去,但那天在場的全部都是反對的,不鼓勵這樣激化對方的情緒
我想原PO對其朋友提出的行為已經很明顯地有答案在了我不懂的是 既然心裡有了個答案 還來發問卻聽不進別人所回覆的內容 到底用意是何在另外我對於某樓說這行為跟口交姨一樣很不認同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6-12-23 12:56:00幫推一下,覺得沒說錯。即使行為合法合理,以故意觸犯對方為前提去執行,心態上比較不妥,我個人是不支持故意這樣做。當然,會被冒犯到,實質上是對方理念的偏差,這部分有待教育與時間改善。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6-12-23 13:01:00對方是反對「法案」本身,你要跟誰交往和接吻好像無關,但想想1203那天,光是表達支持就被那樣對待,對方的成員有不反同志但不願修法的,也有很清楚就是厭惡同志的,不希望再看到任何暴力行為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跟他們互動,把我們的重心放在審查跟支持美女和委員們
中心思想如果是那麼會變化的 那就不叫中心思想了好嗎.另外, 今天不管你做什麼 就算不親吻, 你牽個手 他們也會覺得你很令人厭惡; 就算你沒跟旁邊的人牽手 你光站在那裡 他們也覺得你很令人厭惡重點根本就不是"你" "做了什麼", 而是他們本來就厭惡你, 懂嗎你真的那麼怕與那些人起衝突, 你該做的 是根本不應該去到底有沒有上了街頭 這場社會運動就是戰鬥的覺悟?
作者:
thgir (為著海)
2016-12-23 13:05:00我覺得擁抱蠻好的,像平匡那樣。
你以為你溫良恭儉讓 對方就會讓你拿你想要的嗎都已經整件事情發生多久了 對方有徹底想要讓步一絲毫?甚至講白了 你這種的消極行為 才是讓整個同志族群被那群反同者壓著打以為同志都是好欺負的根本原因阿
某些人不知道在激動啥就說這裡容不下其他意見說個笑話 同志最包容 同志最有愛
兩邊不得罪的和事佬我最中立好棒棒,你蔡英文?算不算挑釁我不知道啦,但繼續進行所謂自我道德審查,,告訴你,那叫做自我閹割
作者:
ljqq (寶寶土司)
2016-12-23 14:28:00我也覺得你用詞有點不恰當
作者:
Shxt (Shxt)
2016-12-23 14:58:00我不會這樣做,盡量不刺激對方,但有人親我也樂觀其成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6-12-23 15:05:00我覺得為了展現愛可以,為了刺激對方就盡量不要。
作者:
taied (我不是正妹...)
2016-12-23 16:32:00同性戀的存在對盟盟就是挑釁
作者: LionHeart819 (藍色獅子心) 2016-12-23 19:46:00
不贊成 但理由不是因為挑釁是怕你們被這群垃圾打受傷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6-12-23 21:07:00絕對不同意,要喇吉怎麼可以沒有打光加電風扇和花瓣?!
作者:
LoveBeam (LoveBeam)
2016-12-23 22:18:00燒毀!
作者:
prokey (小矮)
2016-12-24 07:13:00親吻對他們算挑釁,但有民主素養的人能包容,因為這行為對他人無害。但依照現在反方12/3日的狀況,有肢體衝突不意外但如果上新聞,對方依然站不住腳,只因我們是民主國家。所以你不想引起衝突是OK的,但有人想去對方前面親吻你也沒啥指責的立場,因為親吻這動作本來就不被法律規範。
異性戀在你面前接吻是挑釁嗎?公開接吻是挑釁的話,異性戀結婚不就在挑釁一堆人?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6-12-24 11:20:00那是因為沒有人覺得異性戀結婚是會毀家滅俗的事,也沒有人覺得異性戀很噁心違反自然啊
哪沒有,我就覺得噁心啊違反自然,哪種戀違反自然了?我單身魯蛇覺得異性戀接吻很礙眼覺得權利被侵犯
white大的 "如果是跑去親萌萌就很不OK了。" ???原po沒有說要去親萌萌啊...@@"
作者:
Steyee (阿稔)
2016-12-26 00:18:00我蠻同意樓主的想法 為什麼那麼多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