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12.26初審通過的兩版內容的比較,
尤其是二版都有區分同性婚約與異性婚約,
以及排除同性婚姻適用婚生推定的利弊得失,
值得我們深入討論。
FB懶人包原始出處:https://goo.gl/fxRJ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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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piylc (小豪)
2016-12-30 11:31:00謝謝整理 大推 讚!
我比較好奇,要捐精者認領這一點,是認真的嗎?現在捐精的男性主要目的或許是為了賺錢?依此,還能意外賺到一個孩子?XD
如果是透過人工生殖機構合法捐精的男子不會有這問題,血緣已經被人工生殖法明文切斷。但國內女同志若是私下請男性友人贊助,不是合法人工生殖,就會有強制認領的問題,看生母跟孩子要不要提起訴訟而已(民法第1067條)。強制認領就會有男方須分擔扶養費跟財產被繼承的問題,其實滿嚴重的吧~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30 21:41:00在支持初審通過版本的相關說帖裡面完全沒有提這個漏洞
是啊,雖然初審是前進了一步值得鼓舞,但同志孩子的保障問題實在需要進一步深入討論
作者: Barrioss (無題) 2016-12-31 01:18:00
那不孕夫婦私下找男性贊助,會有強制認領的問題嗎例如遺腹子,要求捐精者認領
還是會喲,因為民法第1063條強調的是真實血緣關係。只是原本設計民法強制認領,讓生母跟孩子有權要求生父負責,是因為早年立法時沒設想過有人會不經過人工生殖機構而私下自行滴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