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憲法法庭3月24日為同婚釋憲 直播開庭

作者: quendigay (小蝦媽媽來掃地)   2017-02-10 11:40:38
2017-02-10 10:31
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獨家/憲法法庭3月24日為同婚釋憲 直播開庭
繼最高法院為王光祿案直播開庭後,大法官會議已定三月廿四日召開憲法法庭,就同志婚姻邀請學者專家說明進行言詞辨論,並開庭全面直播,釐清同婚議題。據了解,大法官會議邀請四位學者專家出庭,並未邀請聲請人出庭。
此次大法官會議就審理中的二件同婚釋憲案開庭,分別為台灣第一個公開出櫃的男同志祁家威及台北市政府所提。祁家威在十六年前曾提過釋憲案被駁,後來二度提同婚釋憲,此次大法官會議將祁案與市府所提釋憲案併案審理,召開言詞辯論庭。
祁家威2000年在與同性伴侶公證結婚遭拒後提起訴願,提行政訴訟亦敗訴,於是聲請釋憲,在隔年1月被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係以其個人見解對現行婚姻制度有所指摘」議決不受理;2014年祁家威再次釋憲,他找了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協助法律相關事宜,有了律師團的協助,2015年8月大法官會議受理。
另一案是台北市政府聲請的釋憲案。因近年有越來越多同性伴侶透過登記結婚來衝撞現行體制,如伴侶盟便曾號召30對同性伴侶前往戶政機關登記結婚遭拒,其中呂欣潔等3對同性伴侶隨後更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作為登記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民政局於2015年提出釋憲聲請,大法官會議亦已受理。
去年10月,立法院通過新任大法官審查案,7位新任大法官中有5位對婚姻平權議題表達友善態度,大法官會議決定就婚姻平權釋憲案名開憲法法庭辯論並全面直播,與此有相當的關係。
大法官會議去年曾在賴素如為法院不准羈押被告閱卷聲請釋憲案開庭言詞辯論,2013年也曾為釐清《藥師法》藥師執業規定爭議而開庭,而這些案子開庭辯論後,大法官都作出對聲請人有利的釋憲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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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7-02-10 12:11:00
期待這是照妖鏡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7-02-10 12:44:00
3/13可上網登記旁聽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7-02-10 12:45:00
請社群動員 務必由我方佔領名額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7-02-10 12:59:00
如果大法官不給過,民進黨就GG了,這是民進黨最後挽救民心希望蔡英文選出的大法官能做出正確選擇
作者: Rayol (沒有如果....)   2017-02-10 13:04:00
有登記的網址嗎
作者: mac76983848 (嗚嗚嗚嗚)   2017-02-10 13:15:00
這屆的心證蠻清楚的,希望能把現行專款涉及歧視的部分一併打掉;不過在想會不會有,因為還在立法階段,如果作出解釋可能違反權力分立的問題?
作者: BORAIN (EDWWW)   2017-02-10 13:38:00
憲法是所有立法行政都得要遵守的吧
作者: mac76983848 (嗚嗚嗚嗚)   2017-02-10 13:53:00
憲法上的權力分立也是行政立法司法都要遵守,不過或許也可以權力分立本旨是保障人權,那今天為了人權,就算真的有前述疑慮,權力分立仍要退讓一些,使可能正在立法院的法律必須受到司法院的審查之類的
作者: gunso (軍曹)   2017-02-10 14:03:00
希望會過!(雙手合十)
作者: puding0713 (eaten)   2017-02-10 14:13:00
推!
作者: VERYGAY (VERYGAY)   2017-02-10 14:19:00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7-02-10 14:57:00
大家要注意的是,蔡英文提名的7名大法官並未過半(大法官總共15人)所以還是要密切注意
作者: Sayd20   2017-02-10 15:11:00
根據大審法第24條,言詞辯論後一個月內要宣示。4月是關鍵。
作者: hedgehong (hedgehog)   2017-02-10 15:30:00
讚啦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02-10 15:30:00
GG? 又在鬼扯釋憲通過要2/3大法官同意假設15位大法官全出席 至少10人同意才能通過DPP才提名7人進入大法官 通不通過操之在KMT提名的大法官何況尤美女丈夫也是新大法官 基於夫妻關係需迴避釋憲也就是DPP的大法官只剩6位可釋憲所以通不通過干DPP提名的大法官屁事2019年會有大量的大法官卸任 DPP提名後 才能掌控釋憲現在根本不可能這些事實不了解 就喊DPP會GG 才是荒唐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7-02-10 16:03:00
沒關係,你覺得我鬼扯那就看看不過之後民進黨下場。該努力去遊說其他大法官的是政府而不是我們,因為我們已經將主導權交給現在政府,不需要什麼事情都推給KMT連自己選什麼政府出來都不清楚,誰比較荒唐?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7-02-10 16:09:00
希望可以過,和法案不一定直接相關,但審查的對象都很有指標性,如果過了會是很大的意義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02-10 16:20:00
大法官以藍為主 政府是綠的 是要怎樣遊說不要什麼事都推給KMT?這更好笑 KMT就是反同婚主力 不推給KMT要推給誰要開除挺同婚立委的是KMT若這樣都能開除 就可知KMT反同婚的力道多大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7-02-10 16:48:00
你還搞不清楚現在政府到底是誰嗎?有空多跟你的民進黨立委去打電話,少嘴砲,對大家才有幫助,我是不知道你花多少時間跟努力在這塊,但至少我很努力打電話去反同民進黨立委身上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7-02-10 18:08:00
3/13要上網登記旁聽唷~!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7-02-10 20:44:00
法務部和內政部會出席言詞辯論
作者: fashionlin (阿宇)   2017-02-10 21:37:00
希望能有壓倒性的勝利!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02-10 22:42:00
嘴砲? 好笑 這裡是論壇 任何人都能討論會把別人看法當嘴砲 就別花時間來此討論政治是環環相扣 怎會有人天真的以為政府萬能別想用在野黨無責那套論述還有 辯不過別人 千萬不要放大絕PTT是論壇 就是辯論場所然後你的言辯能力真的很普通
作者: a98s76 (阿因)   2017-02-10 23:21:00
本案既然不是立法院(尤美女)所提,黃大法官何需利益迴避?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2-11 17:33:00
遊說大法官不是政府該有的行為==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7-02-12 00:35:00
謝謝樓上以及tinmar針對大法官部份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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