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江河清:歧視專法保障更少、限制更多

作者: quendigay (小蝦媽媽來掃地)   2017-02-25 12:13:25
江河清 - blog 2017.02.24 https://goo.gl/6sh6LH
http://imgur.com/mpqMl5q.jpg
【專法來了】
昨天法務部的同性伴侶法公布以來引起許多討論,其中我覺得最可笑的就是研究案參與者 洪翊軒(https://goo.gl/JEr1ZB)在他臉書上提到:
「原本,我們也在研究報告裡放入漸進式立法、支持婚姻平權等內容,但是這個都被法務部審查時要求刪除了,因為被他們被認為這是我們的主觀意見。」
然而,在研究成果報告書封面,法務部此地無銀三百兩,特別標示:「本報告內容純係研究團隊之觀點,不應引申為本機關之意見。」
這個「研究案」,法務部從一開始就定調是「專法」,更不是要往「婚姻平權」邁進的漸進式立法。一些萌萌們愛說修民法是「立法倉促」,舉例很多國家先有普遍性的(非同志專用)伴侶法,之後才有同性婚姻合法化。然而,從法務部和研究團隊的互動來看,法務部根本就是要用專法擋婚姻平權,而不是用伴侶法為婚姻平權鋪路;根本不是「立法倉促」,而是法務部鬼話連篇。
*
有人說其實這個專法在內容上已很努力盡量靠近婚姻平權的保障權益。我認為其中還有許多值得商榷,例如,現行民法男18歲、女16歲可以結婚,但這個專法卻要求同志必須要滿20歲才能進入伴侶關係。
此外,我認為更關鍵的概念差異是:「反對專法」和「反對另立專法」其實是兩件相關但不相同的事。「反對專法」是指專法的內容,瞭解同志伴侶專法,相對於婚姻,是否保障更少、限制更多?
相對的,「反對另立專法」指的是另立專法的立法動機和效應,關鍵是「另立」這個詞。到底為何要將同志排除於普遍性的民法,另外隔離立法?另立專法預設了同志跟異性戀不是平等的公民,所以要隔離立法。換句話說,隔離立法,等於進一步將對於同志的歧視入法,透過法律確認同志跟異性戀是不平等的主體。
網路上有一些討論認為,法務部這套專法雖不完美,但專法內容已經很努力接近婚姻平權,例如這個專法保障同志伴侶收養權利,萌萌們恐怕也無法接受,因此過度推論到「專法未必等於歧視」。我認為這是將討論焦點放在前述「專法」的內容,忽略了「另立專法」本身就是一個歧視的政治行動。
然而,問題根本就不是專法的細節內容,或是專法設計好不好,而是「另立專法」本身就是一個歧視性的政治行動,積極以法律服務社會偏見,而法務部從頭到尾就是在配合萌萌們主導這種歧視,提出這套專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