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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看板: lesbian
標題: [話題] 四月的這一天,台灣人永遠無法忘記的傷痛
時間: Wed Apr 5 15:16:32 2017
四月的這一天,台灣人永遠無法忘記的傷痛
來源:三立新聞網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9966
文/翁堃泰
17年前的四月天,校園裡發生了一件震驚台灣社會的事。
2000年4月20日,當時就讀於屏東縣高樹國中的葉永鋕,在下課前5分鐘離開教室上廁所,
後來卻被同學發現倒臥在血泊中,送醫隔天不治。
事後調查發現,葉永鋕常因為他「太女性化」的性別氣質,遭到多位國中同學校園霸凌,
不但被笑是「娘娘腔」,還被別人強迫脫褲「驗明正身」,更讓他不敢在下課時間上廁所
,最後導致不幸的悲劇。
這起事件,引起各界人士的關注與調查,當年的12月16日,教育部的「兩性平等教育委員
會」因此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2002年,也將研擬中的《兩性平等教育法》更
名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最終在2004年三讀通過,由時任總統陳水扁公布實施。
17年後的現在,台灣社會卻仍然不時聽到許多因為性別特質、性傾向,而遭到霸凌或歧視
、甚至輕生的遺憾消息。
「尋找彩虹境外」粉絲團發起的「彩虹行腳」環台活動,上周六也到了「玫瑰少年」葉永
鋕的故鄉,也就是屏東縣高樹鄉。
曾經擔任葉永鋕輔導教師的馬達拉.達努巴克也表示,「希望大家透過對葉永鋕的認識,
不只是停留在原點,而應該要挺身而出,爭取應有的權利,帶出更多的行動。」
同性婚姻的修法,不只是為同志朋友爭取應有的權利,背後更重要的意義是,能讓社會看
見同志、跨性別等多元族群的存在,讓他們能像異性戀朋友一樣愛人,不再受到外界的歧
視與傷害。
不管你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請大家一起站出來,不要再讓這些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