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我現在歸納以上幾點
: 1. 男同性戀為愛滋大宗
: 2. 愛滋主要傳染途徑為性行為,跟男同性戀發生性行為者一般都是男同性戀
: 3. 有不少男同性戀不知道or知道但仍不做防範措施or知道但不吃藥
: 我們得出: 男同性戀是愛滋高危險族群,有發生過男男性行為者風險更高!
: 因為沒有人自願得愛滋,但通報人數每年增加
: 那政府基於防止疫情擴散,勸阻有男男性行為者捐血錯了嗎?
: 不服氣就把愛滋通報數降低比例至50%給大家看嘛!!!
假設你所提的1~3點都是正確的,但推導出的結論忽略了篩檢技術進步這項事實。
先看這則新聞
採新篩檢方式 已4年無人輸到愛滋患者的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8/1022488/
血液基金會說,自2013年改採新的篩檢方式,將空窗期由3個月縮短為11天後,
至今已無任何感染者捐血,並輸血給他人的情況。
捐血的相關規定,一方面是要使血液數量不致缺乏,另一方面也要考量風險,
而我國現行規定:曾有男男性行為者,終生禁捐。
以篩檢技術來說,確實已無這樣規定的道理,適度放寬也不會造成問題,所以
現在許多國家都已經做出調整,例如:
美國、日本、加拿大:一年內曾有男男性行為者,不得捐血。
南非:6個月內曾有男男性行為者,不得捐血。
西班牙、義大利:不做任何限制。
https://buzzorange.com/2016/12/22/blood-donation-banned-gay/
所以回到你問的問題,那政府基於防止疫情擴散,勸阻有男男性行為者捐血錯了嗎?
我的回答是:政府有防止疫情擴散的責任沒錯,但無須完全禁止。疾管署曾研議改成
男男性行為者五年內不得捐血,現行篩檢技術空窗期只有11天,不會造
成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