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解釋 同婚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7-05-24 19:14:48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 引述《wego5566 (WEGO!)》之銘言:
: : 阿....事實上大家可以不用高興的太早,戰役並沒有結束好嘛....
: : 照這號解釋的意旨,並不是直接宣告民法的條文違憲,而是說立法者只在民法處理異性
: : 婚姻,卻忽略了同性婚姻的規制這件事違憲。但立法者要如何規制同性婚姻,是立法者
: : 的形成自由,立法者必須在兩年內完成相關立法,否則一旦兩年屆至仍無法規時,同性
: : 戀者可以直接適用民法之規定訂定婚姻契約。
: : 重點是..........並沒有說一定要修民法,立法者還是可以定專法規制同性婚姻。
: : 所以說立法院之後通過同性婚姻專法的話,並沒有違反本號解釋意旨。
: : 大家真的不用太高興,大法官只是把球踢回去給立法院而已。
: 稍早之前四點半的時候我有打電話給許毓仁委員,
: 他當時也知道結果及知道網路上大家都很高興,
: 他完全不打算拖到兩年後,
: 他打算在兩年內就修民法,
: 也就是說他還是怕兩年內反方推動了立專法或定專章。
賈伯楷分享的懶人包:https://www.facebook.com/bokaijia/posts/609631822576622
主文:民法禁止同婚違憲,兩年內給我修好。
理由:
1. 祁家威跟台北市吵架輸了來找我。
2. 他們說不許同性結婚違憲。
3. 他們說吵很久了很累累。
4. 法務部說同婚會讓社會道德淪陷,不知道怎麼教小孩。
5. 內政部說我聽法務部的。
6. 台北市說我聽大法官的。
7. 我來講話。
8. 你們弄三十年了還沒弄出同婚,我很失望。
9. 立委打架打十年了都沒弄出同婚,我很失望。
10. 我勉為其難幫你們解釋一下。
11. 我從來沒說過同性不能結婚。
12. 同性不能結婚都是下面人講的。
13. 我覺得同性可以結婚。
14. 我最大。
15. 反正同性可以結婚。
16. 反對理由都在放屁。
17. 總之同性可以結婚,給你兩年修好。超過兩年沒修好就自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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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智障恐同崩潰就是爽,希望能更進一步推動反歧視法
作者: hisayoshi (前進阪蛋2Days)   2017-05-24 21:26:00
推懶人包
作者: Junhongz (愛自已-宏)   2017-05-24 21:53:00
精闢
作者: Lichtseme (海是你,而我是礁石)   2017-05-24 23:28:00
出處是你們最討厭的八卦版呵呵
作者: sheepinair (綿羊在空中)   2017-05-24 23:43:00
樓上有事嗎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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