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剛剛去登記結婚被拒絕了?!

作者: wuliaude (....)   2017-05-25 22:19:53
噓的人可能有各自的想法,不過我想這些人如果回到祁家威1986年第一次請求跟男性公證
結婚時,應該也是會大罵你在搞什麼,太囂張的人吧?
(我承認我年紀比較大,所以年輕時看到祁家威的新聞,即使當時清楚自己是同志,也會
有「他在幹嘛?也太偏激了吧?」的想法)
首先先貼劉靜怡教授臉書上的見解:
『想看所謂白話文嗎?
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認定違憲之所在,是因為民法關於婚姻之規定(解釋方式),未將
具有同樣締結婚姻需求的同性戀者納入保護,是典型的「規範不足」和「保護不足」的違
憲類型。
兩年的「定期適用」期間,頂多能解釋成是「憲法守護者」基於溫和立場而「恩賜」給立
法者的「改過機會」,不是要對人民「外加兩年的權利不受保護(權利侵害)期間」,也
不是強迫真正具有收養、繼承或醫療等等衍生自婚姻地位的(急迫)需求的同志,因為行
政機關的不作為,而繼續處於悲慘無援的境地中,長達兩年。
行政機關原先據以排除同性婚姻登記可能性的規定,已經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對於這種實
質上違憲法律的持續適用,行政機關本來就該抱持「最消極」的態度,甚至大可以「主動
不予適用」。
大法官「沒有禁止」政府「立即」依照釋字748號的意旨,接受同性婚姻的登記,因為這
是政府基於依憲治理、依法行政的立場,「自動履行本就應該履行的權利保護義務」,當
然也不該拿實質上已經被宣告違憲的規定,當作拒絕同婚登記的擋箭牌,因為,「已經被
宣告違憲的法律,自然也就根本不該具有禁止政府履行對於人民最基本的權利保護義務的
效力」。
真的還想要得分嗎?這就是得分方法之一。』
簡單的說這兩年其實是對失職之立法、行政部門的恩賜,要他們儘速改過,不是說這兩年
同志的權益就讓國家繼續侵害沒關係。但這時候問題就來了,竟然不給同婚已經違憲,如
果這兩年內同志因為無法結婚而權益受損怎麼辦?例
如一對長年在一起的伴侶,如果兩年內一方死了,導致遺產紛爭,使另一方遭受財產的損
失,那要怎麼補償因為國家部份失職而人權受到損害的後果?因違憲的法律使得同性戀婚
姻權受到傷害要如何補償?
要求修法的時候說同志權益不能等,怎麼釋憲過後更清楚同志權益受損後,又說乖乖等兩
年法修好再說,當初「不能等」是說好玩的嗎?
說這現在就要登記荒唐的人,是不是忘了當初美國大法官判定不給同婚違憲之後,隔天可
是一大堆人搶著去當第一號呢(不是那個一號啦)。違反憲法的法律就該失效,美國同志
們可沒有跟你溫良恭儉讓乖乖順民的兩年再說。
這兩年不是大法官給同志的恩賜,然後同志只要在家捲髮捲翹著二郎腿等慈悲英明的立委
法條改好就好了。大法官已經宣告你的權利受到侵害,當然要繼續跟失職的行政與立法部
門施壓,讓自己的權益能受到保障。現在就去登記、聲請訴願,就是一種施壓。如果現在
有一千對同志伴侶去登記,表示至少有兩千同志需要維護他們的結婚權,行政部門豈能繼
續置之不理?就算對這樣爭取自己權益的作法不認同,也沒有必要罵人吧……
至於有人提到交通罰則,交通罰則可是沒有像這個例子是到憲法層次的呢
我是沒有對象,單身年數已經一雙手都數不完了(哭),否則我也會拉我的另一半去登記
的……
(順徵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對象 >////<)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7-05-25 22:34:00
如果是伍爾德,可以喲~~ >////<
作者: jplo (jp)   2017-05-25 22:35:00
推!
作者: secret1414 (我願當你的R20)   2017-05-25 22:37:00
推!!!我也是看這教授臉書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25 22:45:00
推推第一段!!而且李茂生也有白話文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7-05-25 23:03:00
作者: DeFacto (Defecto)   2017-05-25 23:05:00
以我對行政部門的理解,法律不動,機關絕對不敢登記,尤其涉及結婚登記這種影響婚姻財產的行為,就算來一萬個同性戀,也不過是一萬次的拒絕而已,加上這不是行政機關透過解釋就能處理的問題,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向立法機關施壓,讓立委在會期通過民法吧。
作者: wuliaude (....)   2017-05-25 23:16:00
兩者不互斥,哪有誰正確,何不同時進行既然違憲,又不試圖登記,豈不就沒有急迫性同志們在說要低調,攻擊自己人太高調時,請不要忘了護家盟是用盡所有管道無所不用其極的要作掉你,地方議會的攻防還沒結束呢…
作者: dragonkiller (屠龍者)   2017-05-25 23:35:00
作者: sorawang   2017-05-25 23:35:00
這篇需高調,給行政機關壓力,要他們趕快面對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25 23:38:00
施壓手段沒意見,不要是沒搞清楚狀況認為已經可以結婚耍笨就好。
作者: kafel0936 (je ne pense qu'a toi清7)   2017-05-25 23:51:00
我上過劉老師的憲法課,嘻嘻,她超猛
作者: olive42110 (olive)   2017-05-26 00:28:00
推!原來如此!又上了憲政攻防戰的一課!XD
作者: hameiowo (嗯湯阿嗯湯~)   2017-05-26 00:45:00
推分析跟原PO行動
作者: wisholly (森林鹿)   2017-05-26 01:03:00
推這篇,某些人嘴臉還是不要太噁心比較好。
作者: a98s76 (阿因)   2017-05-26 01:12:00
推教授,上一篇底下噓文的水平真是嘆為觀止
作者: homosecret (好摸誰虧)   2017-05-26 01:22:00
被登記拒絕就獲得一個行政處分啦 再拒以訴願、訴訟 看行政法院如何接招
作者: rights613   2017-05-26 01:32:00
推 希望趕快修正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17-05-26 02:08:00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訴願跟行政訴訟吧...(攤手)
作者: cyli (Ada)   2017-05-26 02:25:00
推 馬上去登記
作者: pokota   2017-05-26 02:58:00
兩年太久 快拉一大堆人去登記XD
作者: aa708 (aa708)   2017-05-26 03:20:00
作者: a030146317 (a030146317)   2017-05-26 04:49:00
推 什麼太急 還真的以為釋憲已經是終點了嗎 這兩年的攻防戰才是重點好嗎
作者: vodka117 (腦劇場)   2017-05-26 06:12:00
推違憲即應失效、權益受損的說法兩年內是否有變數也還不知,仇同可沒在跟你客氣的
作者: hsiflow (hsiflow)   2017-05-26 06:24:00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7-05-26 06:28:00
看到好幾個法學教授都提出這是可行的策略若被拒絕再接著提出行政訴訟這是提早施加壓力要行政及立法單位立刻面對以目前蔡政府及民進黨團這種消極態度,不緊迫盯人,以為釋憲贏了就可以安心等是太放鬆了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7-05-26 06:57:00
作者: kimyestjolie (Spiggi)   2017-05-26 07:27:00
推,我也想參與運動,但我也是單身QQ
作者: titleme07 (烏龍茶)   2017-05-26 07:40:00
作者: youincome (粥裡有坨屎)   2017-05-26 07:48:00
好想去施壓QQ
作者: mengshiue (路過大大)   2017-05-26 08:11:00
終於有懂法律的人出來了 XD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7-05-26 08:20:00
同意這篇
作者: Grrr (蝙蝠俠的幫手)   2017-05-26 09:09:00
同意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5-26 09:11:00
作者: elvanpenz (言本本)   2017-05-26 09:20:00
作者: Jackyoryo (正樹)   2017-05-26 09:28:00
推推
作者: smileboy2016 (hahaha)   2017-05-26 09:35:00
在台灣就是要溫良恭儉讓啦!誰管你太平洋西岸白人屌的行動力多數奴性沖天的人總是在扯後腿等補推
作者: bike0616   2017-05-26 09:36:00
這真的是很好的施壓方式,不施壓我們就只能等政府擺爛等兩年這兩年內可能會有很多變數施壓讓民法修正儘速通過才是王道護家盟也不是吃素的
作者: smileboy2016 (hahaha)   2017-05-26 09:38:00
看看我這篇原文噓人的嘴臉立馬一目了然台灣同婚的最後一哩路
作者: c22033015 (小老虎)   2017-05-26 09:55:00
每次看到在罵護家萌 然後在看看自己人 笑而不語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17-05-26 11:14:00
作者: felixgaru   2017-05-26 12:53:00
作者: Trochanteric (超自然摩擦!)   2017-05-26 12:59:00
作者: s155352 (Sydney T)   2017-05-26 13:19:00
作者: reason1991 (RW)   2017-05-26 15:48:00
推這篇。
作者: fit52122 (飛踢 )>----)   2017-05-26 17:59:00
推 這就是現階段能做的實質施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