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最前面===================
在八卦版看了很久的反同文章
這是首次看到有反同ID能分清「行為」與「族群」的差別
不再是攻擊性向
而是針對危險性行為(不論異性戀同性戀),就事論事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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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錄文章↓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E_AgcS ]
作者: Blopress (UCCU)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最快7月上路 愛滋病 列入健保慢性病
時間: Sat Jun 10 21:22:47 2017
rapnose大大的想法很好
我覺得可以推廣延伸成這樣
應成立 "危險性行為健康捐"
所有成年人都可以選擇性繳交
不管你是異性戀 還是同性戀
如果魯肥宅 或 很堅信自己不會中鏢的人 可以選擇不要交
但倘若沒有繳交
一旦罹患愛滋病
必須全額自費 或 負擔極高的部分負擔費用
大家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繳交
請支持 "危險性行為健康捐"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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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個人認為在危險性行為課稅實務上或許不可行
但是在分清「行為」與「族群」的基礎上
對於危險性行為要如何處理的討論,我是抱開放的態度
相信大家對惡意拔套傳染的人也是耿耿於懷
大部分同志都希望危險性行為的人數越來越少才對
由於原篇Po文者問我同志族群對這個議題的態度是如何
所以在徵得本人同意下轉來詢問甲版版友的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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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牽扯性向,就事論事對危險性行為(不論異性戀同性戀),進行課稅
,或是其他措施,以減少危險性行為的動機,各位是支持或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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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有其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