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寫出自己喜歡的類型有問題嗎?

作者: william7qq (Damn)   2017-07-18 17:42:42
原文述刪。
基本上是我個人的想法,所以有人不認同可以在留言跟我說說。
因為身體羞辱以及陽剛文化程度以及限度上的討論,其實好像一直都有頗大的討論空間。
所以其實蠻希望有不同意見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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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除部分過激言論者,以下大致上只討論「胖瘦」以及「陽剛與陰柔」,不然應該會太過
雜亂。
看原文留言覺得有些人可能有些小誤會,在講為何在最初部分人會反對大家使用「拒c拒
胖」,並不是單純的管太多想影響別人的喜好。而這樣的潮流會出現的原因,主要源自於
反對圈內強烈存在的身體羞辱習性和崇拜陽剛文化。
也就是,並不是希望各位在挑選伴侶時,要違背自己的慾望,去假裝自己其實可以接受
「某些實際上無法接受的條件」;而是不希望間接強化在這種文化脈絡下,對於相對弱勢
族群的壓迫。然後也許可以去想想,之所以會拒絕某些特質的原因又是什麼。
以上說的可能有些籠統,所以先單一處裡,先說說「拒C」吧。不過說到拒c就不得不提到
一個些微敏感的詞—「厭女」文化。
先解釋清楚,這個詞彙的出現並不是指稱所有人都痛恨女性或者就是無惡不赦的壞人。
在這樣子的父權文化下,我們所有的人在成長過程中,常常有意無意的被告知及教導著「
男生就該有男生的樣,所以不可以像女生一樣」,「娘」這件事變得像是一件「不對」的
事情。導致了大部分的人在思想上,都有著部分的厭女思想,而這也間接影響了我們的喜
好。
我明白該被改變的是深植在我們傳統文化中陽剛至上的觀念,而不是改變已經
成型的喜好;可像這樣的父權結構,即便在很多很多人的努力之下,依舊很難被摧毀。
我理解大家在挑選對象時,也只是照著自己能夠喜歡的類型去列出條件;當然,你「自身
的」擇偶條件,確實是不能也不該被他人控制。
可是像這樣的判定方式,好死不死符合了這個父權社會中,某些「主流族群」壓迫「非主
流族群」的條件。
我的意思是,當一個人的擇偶條件已經不再侷限於個人,而是放在一個公共的場合(是的
,交友軟體的版面也算是某種程度上的公共場合),變成一個集體的行為及意識時,它就
不再只是單純的擇偶條件了。
他間接的成為一種排斥弱勢ㄉㄜ力量,這同時代表著每一個在交友軟體上打出「拒c」的
人,都成為了壓迫者的一員;不是說大家故意去排擠弱勢,可事實呈現出來的結果便是如
此,無論個人做出言論的立意為何,會造成的傷害依舊真實存在著。
而身體羞辱其實也是類似的邏輯,我就不再重複類似的言論。
我也明白喜好就是喜好,你不可能因為一個文章就改變自己;但能不能去思考看看,為何
「娘」這樣子的特質,會在我們的文化中被貶低於此,然後承認當做出類似這樣子的集體

為時,就是一種傷害。
不是要你們責怪自己,而是只是單純的認清並且承認這樣的事就是傷害。
因為如果能夠承認自己正在做出傷害,是否就能夠試著去避免,而不是繼續大喇喇地說
出「拒c拒胖」這樣子的條件。
BTW因為我知道很多人會誤會我的意思,所以我必須再解釋一次。
不是說所有列出條件者都抱著惡意;能造成傷害的行為與言論,並不全是純粹的惡意所生
。可是當力量已經實體化的時候,是不是能夠盡量避免去強化那些力道?
然後也許在這個已經過度現實的社會中,就可以再少一些這樣子的壓迫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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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相信一定會有人說我只是偽善,但那又如何我不在乎。只要在這堅固的父權文化
下被壓迫的那些人,能夠再多獲得一些些喘息的機會跟時間,善良與否也就只是狗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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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不好文筆也超爛,所以某些事情邏輯很亂也一堆廢話抱歉了。
然後也有可能有講錯,如果錯了歡迎大家糾正我,希望大家有看懂我在供三小XD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補:贅字很多也有人說了,所以稍稍修了一些廢話,剩下等下班看會不會再修看看XD
作者: wxi (wxi)   2017-07-18 18:17:00
關鍵矛盾點是,是否尊重自己的喜好等於你文中的"在公眾排擠弱勢"...覺得文中看不到你的答案
作者: ZhChiEn (資深深海作業員)   2017-07-18 18:24:00
真的!!最喜歡躺同學肚肚上了
作者: wxi (wxi)   2017-07-18 18:26:00
不過還是推你說的反思
作者: leisure1124   2017-07-18 18:29:00
冗言贅字太多,不過同意你的想法,這樣的拒c拒胖某方面來看的確就跟那些恐同者一樣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7-07-18 23:36:00
我知道崇尚陽剛貶抑陰柔的文化 但是重點是你怎麼知道他不是反思過的呢? 如果反思之後仍然不喜歡陰柔的特質 那在軟體上到底要怎樣表示自己的個人偏好?
作者: ab200786   2017-07-19 04:48:00
聽起來不造成傷害的方式就是不要公開拒X的文字,但假設真的不擅長/不喜歡跟某些特質的人相處(非惡意),又被相對應的人追求,最後還是要私下說明自己不能接受對方,這樣造成的傷害不會也很大嗎?怎麼感覺好像只是被放到檯面下,變成潛規則(苦惱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7-07-19 08:15:00
改成寫喜x 就比較好了吧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7-07-19 20:40:00
你的意思是只寫拒C和拒胖是傷害嗎?至於軟體上是公領域嗎?我沒有說要改變喜好 我的意思是到底要怎樣表達偏好呢
作者: swow (planet)   2017-07-20 09:52:00
雖然台灣因為種族較單一所以較少遇到,但其實可以思考如果交友條件寫拒黑人、拒亞洲人、喜歡白人算不算是歧視呢?
作者: haxintaipei (阿布)   2017-07-20 12:38:00
那不寫喜好,純寫歡迎交友。然後c胖來密都不讀不回,這樣c胖朋友們就不會受傷ㄇ?真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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