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許多版友在文章下留言,才想起自己很多次暈船經驗得到的教訓。
只是借題隨便寫寫,文很長,我先說結論吧,
也許炮友變男友本身就是一個童話,
但我想成真的機率還是有吧,就算是微小到趨近於零。
其實我蠻相信性愛開始的愛情,因為肉體而開始的吸引是很純粹的。
沒有金錢、工作、條件的物質衡量,建立於最原始的、想要對方的慾望,
那是很原始、很單純的愛。
做愛為什麼要叫「做愛」?當兩個人決定交媾時,
就是有愛的成分、有吸引的緣分。
廣義的說,我想我們都曾愛著一起上床的那個人。
那些路過你的身體的陌生人們,哪怕只是一夜,都是溫度。
我想男人在性愛面前,其實都誠實的不得了,
在原始的慾望之下,沒有人能倖免。
是你的菜,屌就是硬的,不是的話,屌就是軟的,
套句慾望城市台詞就是「he is not that into you,that's all.」
但是問題就在於,「炮友關係」之所以迷人,在於那些輕鬆的成分。
不用對另外一個人負責,沒有感情束縛,你可以漠不關心,甚至不用留下line,
一切道德價值都是空的,
只要盡情享受性愛,上完就可以閃人,他媽的簡直比公廁還方便。
而「男友關係」是需要經營累積培養的。
但做愛是短暫的,愛是持久的,誰都沒有耐心了。
如果你只因為一場又一場美好的性愛就想把炮友變男友,那是注定失敗的。
性愛就像喝水,味道會越來越淡,無苦亦無甜。
最後說個暈船的小故事,我記得有一年,
某個颱風來臨的夜,有個固炮風雨中來找我,我一直很喜歡他,
持久又性器很合、撞的力道很大(我是那種喜歡被大力猛撞的..羞)
比起炮友,他更像一個情人,做完愛不會倒頭就睡,陪我說話聊天或是擁抱。
那天他在床上異常大力,猛頂G點,頂到我幾近崩潰,外面風雨聲也大,交織一切像戰爭
。
他一邊撫摸我,一邊低吼著說:「我喜歡你..」
我說:「那要不要當我男友?」他沒回話。
我永遠忘不了這一幕荒唐,
這是我最愚蠢的問,他最愚蠢的沈默。
結束時,他說過幾天就要去另一個國家生活,可能不會再回來,
我背對著他,哭得很厲害。
而他已經下樓了。
後來他彷彿從這個世界上失蹤,
我甚至沒來得及告訴他,他留在我胸口的吻痕一個星期了還沒退。
我想這就是炮友的悲哀,我們永遠活在別人的隱私裡,
就算真的童話成真,炮友變成男友,也免不了被問到最尷尬的問題。
「你們怎麼認識的?」
不管怎麼回答好像都不太對,不知道大家會怎麼回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