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HIV除罪化再沒有配套措施下
並不是個很好的選擇
畢竟HIV傳染不像感冒一樣咳幾下就會好
因為愛滋病有其危險性
若除罪化的結果會讓帶原者有恃無恐的繼續傳播
那對於防治工作來說恐怕也是難上加難吧
另一個困難的點在於...
不管是東方或西方價值觀
性愛已經長久被污名化
連帶著性病也被人所厭惡
不說愛滋
我想菜花患者也不願意提及自己的病史吧...
如果連菜花都解決不了
那要怎麼提愛滋病除罪化?
與其思考如何反轉這千年來的普世價值觀
不如思考如何能夠落實防治
並且盡可能的減少被犧牲權利的少數人
最後就是
我認為同性戀的性慾普遍來講都比非同性戀要高而且挑惕...
如果沒辦法管好自己的小頭
至少也要學著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