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認清事實有這麼難?只會一直詭辯

作者: pengpengya (碰碰鴨)   2017-09-24 15:40:31
其實我覺得HIV除罪化再沒有配套措施下
並不是個很好的選擇
畢竟HIV傳染不像感冒一樣咳幾下就會好
因為愛滋病有其危險性
若除罪化的結果會讓帶原者有恃無恐的繼續傳播
那對於防治工作來說恐怕也是難上加難吧
另一個困難的點在於...
不管是東方或西方價值觀
性愛已經長久被污名化
連帶著性病也被人所厭惡
不說愛滋
我想菜花患者也不願意提及自己的病史吧...
如果連菜花都解決不了
那要怎麼提愛滋病除罪化?
與其思考如何反轉這千年來的普世價值觀
不如思考如何能夠落實防治
並且盡可能的減少被犧牲權利的少數人
最後就是
我認為同性戀的性慾普遍來講都比非同性戀要高而且挑惕...
如果沒辦法管好自己的小頭
至少也要學著保護自己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09-24 15:48:00
首先 得愛滋本來就無罪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7-09-24 15:57:00
不要敵視愛滋病瘓! 把他們當做受害者看待!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9-24 16:04:00
有多少愛滋病患是自恃是愛滋病患而恣意行危險性行為?其實,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分往往是重疊的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7-09-24 16:07:00
我之前看報導說,大多數愛滋病患是被人傳染的,他們自己也很懊悔難受, 大家又何必再次加害?
作者: bzen9848 (igst2979)   2017-09-24 16:15:00
愛滋病本身並沒有罪,何來除罪之說?再來,你從哪裡得到同志朋友的性慾比較高之說?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7-09-24 16:20:00
自知有愛滋卻刻意進行傳染性行為,是有刑責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9-24 16:29:00
UNAIDS的意思是服藥已控制也可以視為非危險性行為。因為即便未使用保險套亦不具實質的傳染能力。
作者: inouekaoru (KJ)   2017-09-24 16:36:00
我鄙視所有除了先天和被惡意傳染的感染者(攤手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7-09-24 16:55:00
男男愛滋數據先下降,反歧視才有底氣至於什麼無視統計結果覺得非事實的我就無言了
作者: YomoRenji520 (霧嶋董香的(姻親)舅舅)   2017-09-24 18:20:00
不認同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9-24 19:26:00
在統計中談事實不是很奇怪嗎?
作者: olliecyun   2017-09-25 07:25:00
性氾濫才是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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