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後首起同婚登記辯結 法院10/12宣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大法官宣告同婚登記違憲後,
將停審案件重新開庭,訂於10月12日上午10 時30分宣判。
希望等等宣判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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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wow (planet)
2017-10-12 09:16:00推推~~~ 坐看盟盟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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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an (我也喜歡郭雪芙!!!!)
2017-10-12 09:18:00嘔嘔嘔嘔嘔
作者:
k104132 (路喵喵)
2017-10-12 10:03:00希望可以順利通過
作者:
vins (vins)
2017-10-12 10:42:00被駁回了@@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7-10-12 10:51:00再努力啊 ,平權運動常常在失敗的
法官這招...等於兩邊都敗訴,擺明要給你拖到兩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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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s0315 (鏗鏗)
2017-10-12 10:55:00這是必然的,基層公務沒有授權的法源依據,自行擴權實行,有蓋章的都等著被懲戒。
作者: effiee (lala) 2017-10-12 11:31:00
法官這樣判 蠻正確的 畢竟司法和立法權力分立 一切就是等立法完成 行政機關再依法行政
作者:
taging (靦腆魚)
2017-10-12 11:45:00這就要看釋憲文位階有沒有等同憲法了,如果等同的話何來無法源依據
作者: effiee (lala) 2017-10-12 12:17:00
釋憲文為憲法位階 但不代表可作為請求權依據。以前曾有判決指出解釋文僅係國家立法及施政之指針,並非可逕作為請求之原因。還是要等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