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想要不要回文,畢竟感覺很認真回一篇充滿偏見和謬誤的文章實在很沒必要,
而且成見這個東西,也不是一朝一夕能改變的,不是我這篇文章打臉,你就能被說服
。我這篇的主要目的,不是要給原po,而是要給本版的其他版友看的。
一開始就要先亮出自己學歷和職業來壯聲勢,也是本魯猶豫要不要回文的原因之一。
雖然我實習結束後沒進入行醫之路,但好歹當年也是指考全國60幾名,實習單位也是
全台最知名的醫院,而你文中不斷帶入醫護人員的恐慌,總覺得你活在平行世界。
※ 引述《mcmcmc (廢文牧師)》之銘言:
: 先說我是異性戀
: 其實反甲言論的延燒 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 1. 生物學的原因
: 說一句實在話 任何生物生存模式幾乎都是以延續族群生存為目的
: 同性戀無法產生後代 當然會引起族群的排斥 這是天性
其實照你的邏輯,患有不孕症的異性戀者,也是該被排斥的?假設你女兒罹患無子宮
症,那是否該剝奪她的婚姻權?即使她遇到一位不在乎她不能生育,全心全意愛她的
男人,但因為她不孕,無法延續族群,對人類繁衍無益,所以不准她結婚?
許多同性戀者也滿想要有自己的小孩的,不過代理孕母這又是另一個大議題,這邊先
不講。萌萌會強調孩子要親生的,但本魯覺得,與其生在一個不被愛的異性戀家庭,
不如生在一個充滿愛的同性戀家庭。與其生在一個不被愛的雙親家庭,不如生在一個
充滿愛的單親家庭(像是布裘雖然離婚,但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被他們領養)。重點
是身為父或母的人,是否能對孩子有愛,這件事應該擺在第一位,不是啥血緣,性向
等冰冷的詞彙。
從生物學的角度切入,我認同生物的生存模式幾乎都以延續族群為目的,或者更精確
一點,都是為了讓自己的「基因」傳承下去,唯獨人類不適用。因為如果性交只是為
了延續自己DNA,那假如你這一生交過的女友,約過的炮友,上過的傳播妹加起來十
個(十個還滿少的),你應該盡可能讓這十個女生受孕,來延續你的基因,這才符合
生物的本能,所以你應該要盡量無套,來確保你每次的射精都達到目的,不過這似乎
又跟你後述的提倡安全性行為相左,所以我不太懂你把生物學套用到人類行為來幹嘛?
人類的性交行為,演化至今,早就從以繁衍為主要目的,跳脫成以娛樂為主,繁衍為
輔了,不然你可以說說你至今為止的性交經驗,是為了爽多還是生小孩多?真的要繁
衍,早就不需透過性交這「危險性行為」,直接用人工受孕就好。而且你的四大論點
除了第一點在講同性戀,後面三點都圍繞在愛滋病和毒品等其他議題,如果照你的理
想,要避免傳染疾病,又要達到生育,應該禁止一切的性行為(畢竟套子還是可能傳
染),將性行為視同犯罪,視同惡意傳染疾病,所有人要生育,都改採人工受精,這
樣最一勞永逸。
甚至,為了人類這個種族著想,所有不好的基因,包括家族遺傳的糖尿病,高血壓,
大腸癌等,都必須禁止他們生育,這才不會浪費醫療資源(畢竟消耗醫療資源的可不
只愛滋病)。如果你擔心這樣會使種族多樣性降低,放心啦,世界人口幾十億,假設
照這標準篩選下來,只有約一百萬人符合能夠生育後代的資格,多樣性也綽綽有餘了
。
: 2. 愛滋病傳染原因
: 小弟本身是醫師 說一句實在話 愛滋病患對我們來說
: 就是一個很大的壓力 因為醫療行為 有時會不小心傷到自己或同事
: 進而導致感染 而同性戀又是台灣愛滋大宗 有在工作的就知道
: 應該沒有人喜歡處理麻煩的事情吧
: 對一般民眾來講 愛滋病又更恐怖了 有些人連跟愛滋病患講話都會怕
: 進而就害大以及討厭同性戀了
我不知道你照顧過幾個愛滋病患,但本魯當初好歹在愛滋病房實習過,第一線照顧他
們,我們都不恐慌了。比較起來,我還比較怕躁動的病人。基本上醫院裡面會因愛滋
而造成醫護人員恐慌的案例,我是完全沒聽聞。確實針扎事件在醫院層出不窮(有些
網友會說是醫護自己不小心,但臨床上,這真的不是你小心就能完全避免,就像不是
你不酒駕就不會被車撞)。要造成感染,除了途徑正確,更重要的是病毒量夠,也就
因此,針扎事件每天在醫院發生,但全世界因針扎造成的醫護人員感染,個案相當少
。
: 3. 過度爭取權益
: 如同我第二點提到的 醫護人員覺得處理愛滋病患很麻煩
: 但工作還是要完成 所以大家還是會做好保護措施後就上了
: 但問題是台灣愛滋團體的過度強勢 將愛滋病獨立出來
: 要求須病患同意才可抽血檢驗 造成醫護人員極大的不便以及心理壓力
: 不給抽血 最終就是延誤病情與治療 而且醫護人員變成疑神疑鬼
: 要把每個病患都當成愛滋 導致醫療資源的消耗
: 此外 還有爭取同性戀捐血 這有點太過了 現行檢驗還是有空窗期
: 如果因此導致別人感染 不就失去捐血救人的意義了嗎
過度爭取權益,你這段提的是愛滋團體,還是要重申,愛滋團體不等同於同性戀團體
。確實團性戀者罹患愛滋病的比例較異性戀高(我知道人數上是異性戀多,但假定100
人中有80人是異性戀20人是同性戀,而異性戀中有6人有愛滋,同性戀中有4人有愛滋
,確實人數上是異性戀高,但比例上依舊是同性戀高,這就是目前的統計概況)。
至於你說的愛滋團體過於強勢,驗愛滋都要經過病患同意,這就要去探討背後原因,
不就是因為有像你這樣帶著歧視和偏見的人存在,才會這樣要求嗎?如果大家能夠用
一視同仁的態度,去面對B肝,愛滋,C肝等各種血液傳染疾病,那這項規定也沒存在
必要了,就是為了避免歧視,才會說需要經過病患同意,所以像你這樣帶來歧視與偏
見的人,才是促成這項規定的主因。不過我也認同,真的有驗過,或不清楚自己狀況
,都要據實以報,不管是面對醫護愛人,家人,都是,才不會因此延誤,但當然更希
望的是歧視和偏見的消除。
部分愛滋患者,在得病後,覺得人生無望,開始無套性生活,也不告知對方,反正他
自己已經得病了。但愛滋病毒也跟其他病毒和物種一樣,有各種變異,今天你得的愛
滋病毒,可能是相對沒有那麼猛烈的病毒,好好治療還有十幾二十年歲月,但不代表
你之後不會感染到更兇猛的愛滋病毒。我在愛滋病房曾看過,一個27歲青年這十年來
幾乎不回診不治療也沒什麼問題,但隔壁床一個17歲少年,才發病一個月就出現各種
症狀和感染。所以,不是你得了愛滋,就開始有恃無恐,因為你還是有可能得到型態
更兇猛的愛滋病毒。原po一直強調自己公共衛生背景,但我這邊講的這才是身為醫者
該帶給民眾的正確觀念吧?
至於浪費健保部分,給你看個統計吧: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758243
消耗最多國人健保資源的是腎臟疾病,而前五名中,跟愛滋病較可能相關的傳染疾病
,是第四名的呼吸道感染。也就是,今天砍了愛滋的健保預算,根本杯水車薪。而且
你一直強調愛滋應該跟其他血液檢驗一樣,不需經過病患同意,那愛滋跟其他疾病一
樣使用健保資源,又有什麼不對?
台灣的健保是個大坑,這議題太大,不詳述。不過我舉個過去的例子,之前我曾在燒
燙傷中心照顧一個中年男子,全身約60%灼傷,他是在泰國燒傷的,聽說是吸毒吸到
恍神才被灼傷(實在不想強調這個,但他是個異性戀者,有個十歲小孩,所以吸毒真
的不是同性戀專武啊),十幾年來沒繳健保費,回國後補繳幾個月就恢復健保身份(
印象中是三到四個月保費),住院一個多月,開了三次刀,每天換藥要兩到四個醫護
人員換藥半小時到一小時,出院時整體花了五十幾萬元,結果因為健保,他只需繳不
到五千元,不到百分之一的費用。這才是健保真正的問題,核算方式莫名其妙。健保
這個大坑,不是刪除單一疾病的預算可解決的,因為它主要問題出在整個制度。既然
你公共衛生這麼強,試著幫政府算算看該怎麼開源節流吧。
: 4. 和吸毒與開放式關係連結
: 部分同性戀團體強調娛樂性用藥以及開放式關係
: 偏偏這兩個都有可能導致愛滋傳染 讓民眾將這些概念和同性戀連結
: 解決方法: 同性戀如果要被認同 應該要把自己當成跟一般人一樣
: 取消愛滋特別法 檢驗不須病患同意 提倡安全性行為 拒絕毒品
: 若有不安全性行為 不得捐血 當同志把自己當成跟大家一樣時
: 才有可能得到社會認同 才有可能被接納~
先是把愛滋牽扯到同性戀專武就算了,接下來又把吸毒和開放性性行為與同性戀劃上
等號。你要不要找找近十年被抓到販毒吸毒的人口統計,是異性戀多還是同性戀多?
至少在新聞上,十則跟毒品相關的新聞,是同性戀的頂多一到三則吧?沒有做好功課
,就別來這大放厥詞吧。
再者,開放性性行為,不安全性行為,異性戀者跟同性戀者是差不多的情況。舉凡劈
腿,約炮,偷吃,不然全台灣的酒店是開給誰的?誰去消費的?你這一生中,從來沒
跟非女友身份的女生發生關係過嗎?或者你確定你的伴侶除了你,都沒出軌過?真的
這麼強調疾病的傳染,建議你這輩子只交一個女友,也只跟她發生性關係,而她也一
樣只有過你這個男友,不然,只要你曾經跟不只一個人發生過關係,或你的伴侶不只
跟你發生過關係,都是有風險的,而且風險是遠高於你上面擔心的針扎。
認真就輸了,但我還是認真了,抱歉沒回得很好,很多地方也無法完整陳述我的想法
。既然你說自己是醫生,身為一個醫者,本該是對所有疾病所有病人都一視同仁的去
醫治,我知道這很難做到,但你至少要努力朝這理想邁進。醫生不是法官不是檢察官
,每個職業都有他的職責,你不能跨過醫生的身份,對病人未審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