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我稍微整理一下,這篇大致上的論點:
: 1. 大醫院的設備與SOP較為完善
: 2. 醫療服務的提供者面對HIV會較為高度警戒。
: 所以愛滋指定醫事機構才是應該提供例如牙科服務的醫療院所。
: 但是我們看一下所謂的愛滋指定醫事機構的功能是哪些。
: 依據
: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事機構指定及作業規範》該規範是依據
: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6條,
: 也就是針對愛滋感染者愛滋病毒感染部分的檢驗及治療等。
: 依據以上法規
: 愛滋指定醫事機構的功能與義務並不是要完全代替其他機構提供所有的醫療服務。
: 也就是,愛滋指定醫院在他的能力範圍內,可以提供愛滋相關的各種服務。
: 但這不代表愛滋指定醫院有義務優先滿足所有愛滋感染者的醫療需求。
: 假設讓愛滋感染者塞滿牙科門診,那其他民眾不用看病嘛?
: 若一般人真的需要到較大醫院處理一般診所無法處理的狀況,是不是反而受到影響?
: 愛滋指定醫院可以開牙科給感染者看。
: 但是並非就有義務提供愛滋專門牙科給所有感染者,或去承擔所有義務。
: 這個邏輯上的分析可以理解嘛?
: 另外,關於牙科是否應該有獨立的SOP或防護要求以因應感染者來看診?
: 那我們應該評估的是
: *HIV基於生物醫學及感控的的「證據」,是否有特殊的需求?
: 以及
: *基於現行感控的SOP是否無法保護醫事人員及病患?
: 簡單來說
: 這樣特殊化對待,例如只能去指定醫院門診的議題設定,是否有證據可以支持?
: 以昆明防治中心為例,
: 他們的愛滋牙科專門門診最初的目的是緩解感染者無牙科可看的困境。
: 並不是因為昆明防治中心有很多資源或是比較高級,或病毒在生物醫學上的特性。
: 因為那時候台北真的沒幾間牙科願意幫看感染者,所以才特別做了這樣的門診。
: 而昆明的設備與感控SOP跟其他牙科診所根本就沒有不一樣。
: 此外,預期愛滋指定醫院能負荷愛滋感染者所有醫療需求,這是不合理的期待。
: 愛滋指定醫院不是只有服務愛滋感染者,特別醫學中心也有其他的任務。
: 論服務量,台北或新北或許還可以處理或負荷,
: 但如果是宜花東地區呢?如果是南高屏地區呢?
: 這完全不符合醫療近用性及分級治療的原則,為什麼洗牙或補牙要特定去指定醫院?
: 甚至有些地區型的指定醫院根本就沒有「牙科」,請問他要提供什麼服務?
: 這都還不論什麼歧視跟壓力恐懼,這需要其他方式的調解與合作。
: 僅論現行的實證醫學證據及資源分配,似乎就很難支持你的論點,
: 這同時更不符合或是過度解釋當初設立愛滋指定機構的目的與法源。
Uka大特別的地方在於
跟自己想法一致的 就引用法條
像是此時引用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6條
但是之前Uka提到
已知自己有HIV 行不安全性行為導致他人被感染 而需要入罪部分
又顯然不同意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21條 的見解
根本上就是自助餐的概念
需要的時候引用一下
跟自己理念不合又說法條沒道理
另外
到底民間的牙醫診所設備夠不夠 這確實有各說各話的空間
法規上並沒有明確規範細節 只有概念性的陳述
因此到底算不算設備不足 除非有白紙黑字規定
(需有怎樣的設備 工作人員需每隔多久接受幾小時的相關訓練等等)
我提出的點只是
既然法規上的規範有模糊地帶
民間牙醫診所的考量自有他的理由
動輒以某些過於理想的主張 來要求醫護人員
例如
遵照SOP就可以阻擋一切傳染來源
醫德至上應當要犧牲奉獻
等等
怕只會造成更多的反感而已
上篇已經舉肺結核為例
再次請問Uka大 你在醫療場所內的密閉空間 如 電梯內
都會戴著N95口罩 ??
你怎知你身邊沒有開放性肺結核病患 ?
台灣每年新增加一萬多的肺結核病患 google便知
並不像有些版友說的很難傳染喔!
你說你身為一線的工作人員 想必一定隨身攜帶N95口罩吧
如果沒有
有何資格批評醫療人員沒照SOP ?
我並不是說 SOP不重要不應該遵守
只是想強調 SOP不是萬能
開個刀不小心都可以被針具割傷 被骨頭刺傷
醫療人員過度保護自己並沒有錯
因為醫療人員也是人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