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2y2y2y2y2y2 ()》之銘言:
: 這是個自我回報傳染途徑的案例
: 養子和養父大吵一架結果養子咬了養父的手指頭一口(指甲都咬掉了),傳染HIV
: 發生在合法化前的2010
: 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養父養子的關係另有深意嗎?
: 不過既然在極為罕見的情況下口交可以傳染HIV
: 搭飛機都可以失事
: 走路都可以摔倒死亡
: 要說咬傷有那麼一點機率可以傳染HIV可以就此拒絕HIV+患者
: 我也是無話可說
小弟的論點一直很明確阿
1. 我並沒有說牙醫診所拒診100%正確 我只說我可以理解跟同理
2. 原因是 被咬風險不是零以外 PEP對診所可近性不優 而且萬一發生可能短期影響營運
敝人有認識的學妹吃了PEP後 整整不舒服了一個月 嚴重影響工作
我是不覺得站在安全區的人有啥好批評前線的人過度保護啦 畢竟萬一被咬被刺到要吃藥
的 不是你們
另外 提那篇論文並不是要說機率多高 就只是單純說有可能而已
一開始我也沒提
不就是一堆腦X的ID 大言不慚的說 沒有文獻 你當是僵屍喔 87 愚夫愚婦 等等
只好忍不住打臉一下
莫非版規有規定不能貼文獻糾正觀念?
有的話請告知
穴穴指教
感冒同意阿 但原新聞中的牙醫是會有可能見血跟被咬的儘管機率不高就是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9 09:18:00那你支持解構愛滋指定機構嘛?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9 09:21:00支持感染者去指定機構,又嫌PEP難以取得。這不是一個很衝突的事情嘛?如果去指定機構,可能去附近診所就可以取得PEP了。去除我只是要指出這種論點其實是自相矛盾。
作者:
Grrr (è™è ä¿ çš„å¹«æ‰‹)
2017-12-19 10:04:00看不出打臉在哪,你自己偏頗的樣子倒是蠻好笑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9 10:45:00真的 看不出打臉在哪 英文這邊沒人懂啦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7-12-19 12:42:00愛自己 愛別人 AIDS說NO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7-12-19 13:28:00
這篇很正確啊,站在安全區的哪來的臉要人負擔風險吃PEP副作用多又不舒服我是建議放寬讓愛滋醫師執業不然就是有吃 PrEP 的醫師專診,國家補貼
既然不是說機率多高 那為什麼要強調成這樣呢?我之前說過10%是機率 1%是機率 0.0001%也是機率 如果要為了這個極低的機率而犧牲掉病患的權益那就是矯枉過正了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7-12-19 14:25:00
犧牲掉什麼權益?請問我住台東,沒辦法一個小時內見到台大的主治醫生是我被犧牲嗎?反正現在有很多愛滋醫生的工作權受損,各地專開一間愛滋綜合醫院我覺得不是問題不然請平常就有在吃PrEP的醫師開診處理
犧牲掉可以就近醫小病的權益阿 敢問閣下是生了什麼重病需要特地去看臺大的主治醫師? 另外你的提議也把愛滋捧得太尊爵不凡了吧?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9 14:42:00醫生怕吃這些藥,當什麼醫生啊,認同請點讚
這跟醫生怕不怕吃這些藥有什麼關係?醫生只是更清楚這些療效跟副作用 更懂得評估阿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9 15:07:00那認不認同啊,不要顧左右而言他啊,老閃躲飄的你說沒關係就沒關係喔?做人不要這麼鴨霸好嗎?
我前面的意思就是不認同阿 醫生本來就可以害怕阿 so?
作者:
shadeel (123)
2017-12-19 15:39:00不要欺負八卦恐同孫繼正啦 讓他跳針 跳得高興就好 幫QQ在八卦板看到撲殺只是反諷 是言論自由 該知道他們沒救了甚至認真思考 這些恐同是否其實是甲甲臥底 在搞爛反同派
樓上也不用這樣套人帽子啦 罵人孫繼正很難聽欸...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7-12-19 16:21:00醫生不是聖人嗎..XD
作者:
zhmmg25 (小_剛)
2017-12-19 16:46:00聖人現在車庫停兩台勞斯萊斯啦阿彌陀佛
作者: david624 2017-12-19 16:51:00
推你 一堆鍵盤戰士 講得很好聽
作者: jengjye (建) 2017-12-19 16:57:00
推...站在可愛動物區卻誇說自己是反盜獵第一線這反差比台灣的貧富差距還大XD
作者:
MagicYif (MagicYif)
2017-12-19 17:05:00真的ㄏㄏqaz論點就是"醫生可以吃藥阿 我照扣騎士帽子 ㄏㄏ"
我什麼時候說歧視了? 我沒說過的話不要亂扣可以嗎?害怕吃藥是我另外回答fool的喔
作者: jengjye (建) 2017-12-19 18:10:00
講害怕吃藥真的真的是...是有多想當幹話王啊?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9 18:15:00醫生可以害怕吃藥,但是不想吃藥就會被靠杯沒醫德認同請推
作者:
shadeel (123)
2017-12-19 18:32:00幫八卦恐同孫繼正的文推一下 把跳針廢文推爆 表示寬容願上帝保佑你早日卸下仇恨恐懼與跳針的假面具 阿麵
到底有誰說不想吃藥會被靠北沒醫德阿?都說是因為極小的風險就枉顧病人權益才會被拿出來講 你這樣亂解讀帶風向害我還要花時間回你很累耶 會讓人開始想無視你的話喔
就一堆鍵盤防疫專家說得一口好防疫實際上在前線接觸有風險的都是那些醫護人員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9 20:08:00樓上大大講的這種鍵盤防疫專家,這邊的uka大大是第一把交椅
若是要討論醫療制度 有醫療板醫療從業人員內部制度問題 與甲板何關?就跟去女板談婦科醫師內部制度一樣可笑
作者:
misby (misby)
2017-12-19 20:36:00一堆鍵盤防疫權威 你不是醫生風險也不是由你承擔 講幹話卻比誰都還大聲 果然是鍵盤權威
就只是恐同藉題發揮 你對自己行業的制度有異議 那就跟你們行業的專家討論 關甲板什麼事?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7-12-19 20:39:00鍵盤防疫 XDDDD
恐同試圖將政策制定責任抹到同志身上 不是第一次了請問衛福部疾管署是同志團體開的嗎?難道婦產科醫師很血汗 就把責任推到「女性」身上?小兒科工作環境苛刻 就要把責任推到「小孩」身上?重複的手段早就被看爛
什麼時候討論事情一定要是專家了 就提出自己的理論看合不合理阿 不要這樣開大絕好嗎?這裡又不是專業板
1.不是每個同志都是醫生2.不是每個同志都是HIV患者原文新聞根本沒有一個字說到同志恐同在這裡吵醫生對HIV患者的內部政策 到底與甲板有何關?我沒有批評前面在討論的人 你們很認真很棒我只是提醒不要被恐同惡意操作 把責任導向同志身上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7-12-20 00:11:00
我就說有什麼權益啊?就近看小病到底是什麼權益?是要多近才能算?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7-12-20 08:15:00
每個縣市都有幾間專門負責的醫院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20 08:28:00這兩間都在台東市喔,台東很長的。就近看診就是處理醫療近用啊,這不是談很久?這是維繫與評估健康權的重要面向。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20 09:06:00一個月國家都補助你3萬了 看個牙稍微麻煩一點不行?
不是說要愛滋專門醫院?我是不知道台東有沒有啦另外我不知道原來接受社會福利就要放棄原本該有的權益耶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7-12-20 11:11:00
我的問題就是要多近才是醫療近用啊你們提出一個交通時間,我們才好繼續討論我認為門診只要在一個小時內到達得了,就是醫療近用了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20 11:22:00人家認為一定要最近的診所嘛,拒看就是你沒醫德認同的請繼續顧左右而言他wwww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20 11:55:00107年有些診所會開始做PEP跟PrEP囉而且目前也有藥局可以憑處方簽提供愛滋藥物
看去哪邊看診最方便啊 抱歉我沒考慮到有人會不知道就近看病的意思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20 12:49:00就近看診也有分級的意思,不要直接塞到大醫院去這樣真的需要的人反而很難掛號或回診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20 12:52:00我懂,就跟小感冒要在診所看是一樣的意思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20 13:00:00我早懂了,所以一定要在最近的診所啊,拒看就是沒醫德囉你能認同我的講法,代表我們有交集囉,真不賴
要看是因為什麼原因拒診啊 單純講拒診很難回答你的問題耶我是覺得把事情單純的二分法不太好啦
我想先問一下你的前提是病人有沒有告知他有愛滋? 感覺你的回應比較像是未告知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7-12-20 16:49:00
就近看病,對都市人來講是巷口,對偏鄉來說是一個小時所以你是認為診所沒開在各家巷口,就是沒有醫療近用權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20 17:55:00PEP程序沒有這麼複雜。麻煩的是真的有暴露,非所有院所都會做通報。
你是看不懂還是裝不懂啊?就說是以最方便去考量了 你可以10分鐘就到診所為什麼要花一個小時?當然附近沒醫院或診所只能跑遠一點了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7-12-20 21:49:00
什麼叫作最方便?每個地區人的最方便又不同?既然有人花一小時才能到,那花10分鐘怎麼會是人權?
作者: jengjye (建) 2017-12-20 22:19:00
我家到麥當勞騎車5分鐘就到了而肯德基卻要騎15分鐘....所以小麥比較傾聽我的聲音注重我的人權這樣子嗎
回love每個地區的最方便本來就不同啊 這是城鄉差距的問題哦回jeng 你的比喻不對 麥當勞跟肯德基是兩間不同的店 一間麥當勞離你家只有10分鐘的車程卻叫你到車程要1小時的另一間麥當勞去吃這才是我認為不合理的恩 你的論點我接受 只是這次案件所謂的"技術性"拒診的理由實在是太拙劣了站在醫生的角度看我也能夠同理 但是站在病人的角度來看就是權益被剝奪了 事實上我也無法判斷怎麼做才是最正確的辦法 這太哲學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21 22:28:00按這標準一般牙醫診所都不能看病了。因為會咬人噴血的不是只有感染者。還是看不見以實證醫學為基礎的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