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PnZ9oqI ]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新聞] 稱愛滋主要來自男男戀 賴清德:若造成誤解
時間: Sat Sep 23 18:07:41 2017
※ 引述《preppie (Puti tai nobiu)》之銘言:
: 結果 行為
: 因為(行為)導致(結果)
: 因為(吸菸)導致(肺癌)
: 因為(多吃少運動)導致(肥胖)
: 因為(愛吃高油脂食物)導致(心血管疾病)
: 因為(不安全性行為)導致(感染HIV)
: 這是很簡單的邏輯,會得到某個疾病是因為從事了某個行為造成的,
: 不能因為某個族群占了比較高的比例就解讀成某個疾病是因為某族群。
: 例如,在台灣男女口腔癌的比例約是9:1,
: 大家會把口腔癌歸咎於喝酒、抽菸、吃檳榔(行為),
: 而不會因為男性得口腔癌比例高就得出男性(族群)是口腔癌主因。
: 同理,雖然男男同性戀感染HIV的比例非常高,
: 但應該要把它歸咎於不安全性行為(行為),而不是男男同性戀(族群)是HIV主因。
: 這裡很明顯是一個謬誤,
: 為什麼在肺癌的部分是在檢討吸菸族群(行為者),
: 但到了HIV的部分就變成在檢討男男同性戀,而不是檢討不安全性行為族群(行為者)?
這是常見的詭辯邏輯。
口腔癌成因為嚼食檳榔居多,男女比例為9:1,
但這不代表嚼食方式不同,
男女嚼食檳榔方式是一樣的,完全無法與愛滋類比。
男女性行為、女女性行為、男男性行為是三種完全不同的性行為方式,
而事實就是男男性行為者愛滋超過八成、男女性行為一成,其他成因一成。
你若要舉例,
麻煩舉例哪個性向、種族、宗教、居住地、族群吃檳榔的比例特別高,
能讓該族群口腔癌比例佔到九成,舉不出來,
因為任何性向、種族、宗教、居住地等族群都有可能吃檳榔。
但不是任何性向、種族、宗教、居住地等族群都可以發生男男性行為,
只有男同性戀可以發生男男性行為,而男男性行為佔台灣愛滋族群八成四。
男女同志族群佔全台灣人口5%,
依照台灣男女比例9:10,男同志族群約為全台灣人口2%,
而這全人口數2%之男男戀族群,卻在愛滋患者中佔了84%。
沒有人要恐同,因為女女性行為不會得愛滋,根本沒人說同志會得愛滋,
而是性向為男同志者,
菸嗨、藥嗨、不安全性行為(無套肛交、舔肛等)、多重性伴侶等,
容易導致愛滋上身的行為率,相較其他族群(男女戀、女女戀)來的高。
又因為肛門內黏膜容易破裂,
導致男同性戀被肛交者,罹患愛滋比例天生就比其他非被肛交族群高。
舉例來說,如果今天台灣出現了一個宗教名為夏蟬,
夏蟬信眾人數佔全台灣人口2%,
而台灣路上、捷運上隨機殺人事件有84%都是夏蟬教信眾造成,
你會覺得是信眾(行為者)個人問題,還是這個族群的問題?
事實上,台灣男男戀這個族群就是有問題,
不是男男戀本身有問題,而是台灣的男男戀群體有問題。
在美國的男童同志HIV陽性者,
甚至還很多把自己HIV陽性大烙烙掛在臉書、推特上,
反正我有預防性服藥、戴套、安全性行為、單一性伴侶,
別人不用怕我,我也不用怕傳染別人。
那為何跑到台灣,各個都想撇清關係,陽性者死都不敢跟別人說?
因為說了就不能共用針頭、菸嗨藥嗨舔肛無套了。
重申,男同性戀很合理,沒有任何問題,
台灣的男同性戀也很合理,沒有任何問題,
台灣男同性戀的這個大群體,相當有問題。
同志族群內這些被老鼠屎拖下水的人,
有沒有譴責、宣導、教育這些老鼠屎基本觀念?
台灣男同族群內,絕對是多數人都單一性伴侶、安全性行為的,
但就是這少數老鼠屎佔了同志族群的媒體曝光度與講話大聲度。
在同志相關協會中,你找不到愛滋病與性病預防的Tag或區塊,
但是卻到處都是多重性伴侶、推動性解放的Tag與區塊,
https://goo.gl/D7M76f 第一次多P就上手-多人性愛講座爆場加開
https://goo.gl/L9CZb4 https://goo.gl/z9X3qX https://goo.gl/aAWFNB
https://goo.gl/yb5LLP https://goo.gl/WR6g2v
甚至還鼓勵你擁有多重性伴侶,教導你如何分配多重性伴侶的時間。
在同志遊行活動中,最吸睛的就屬全裸只帶子孫套,
遊行訴求被聚焦在推動性解放、SM,完全不懂這些在同志遊行中拉仇恨的老鼠屎,
怎麼可以沒有被同志族群自己人先給靜音掉?反而放任他們在那邊吸引媒體目光?
放眼全台灣你看除了同志遊行,哪種遊行會給你全裸只帶子孫套、SM束縛裝,
這就是給原本恐同的人拉高仇恨值,讓很多原本不恐同的人也不敢到現場支持的原因。
同志群體口水吐了再多、說了再多、抗議再多,
都無法改變台灣愛滋高發族群為:男男同性戀的事實。
起身做起譴責、宣導、教育老鼠屎,是讓外界對於反汙名化的唯一方式,
而不是自己不譴責自己人,反倒讓圈外人譴責,更加汙名。
※ 編輯: ReDmango (150.117.205.239), 02/12/2018 20: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