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權運動應該不是這樣理解的。
美國民權運動不是依據金恩博士個人表現,而是一個時代氛圍。
這個時代氛圍或說是時代精神,存在不同的意識型態。
美國民權運動某些派別很暴力,某些則訴諸和平抗爭,
金恩博士只是非暴力抗爭的一派,甚至被其他非暴力抗爭派別認為逃避現實。
美國民權運動在南方要靠非裔美人自立組裝巡守隊對抗白人的種族主義騷擾,
屢次有暴力衝突,這些人守護自己及夥伴安全,
難道他們有符合你的好學歷、好表現、好操守?
民權運動非裔美人在示威場合毆打來攻擊的歐裔美人,有被說表現好?
他們在過程中是被如何訴說的?
偷懶、骯髒、愚蠢、教育程度低乃至血統不純,簡單來說就是不夠格。
但是沒有這些暴力行為的發生,政府及民眾不會發現原來國家面臨這麼大的危機。
也不會在政治上讓這件事獲得處理。
甚至有學者批評,民權運動獲得政府支持只是因為美國需要一個民主寬容的國際樣板。
而政府讓這件事情完成,只是精密算計後的政治決定。
身為人本就應該受平等的對待,而不是審查一個人有沒有資格。
資格論也就是把人當成手段,而不是目的,這是嚴重對人的尊嚴的侵害。
單單挑出金恩博士,抹煞許多在這民權運動中奉獻並影響深遠的人們。
而他們可不是金恩博士這樣「高學歷、好表現、好操守」。
不過我想這樣對金恩博士可能也不公平,他應該不會希望被歸類為這種樣板。
我想這就是你為什麼提了不該提的美國民權運動,而讓大家一片嘩然。
※ 引述《forevergood (李哥)》之銘言:
: 曾幾何時黑人平權運動的金恩博士,
: 用自己的能力證明黑人能力不輸白人,
: 黑人可以擁有高學歷、好表現、好操守,
: 拿到諾貝爾獎殊榮以增能賦權黑人文化;